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广核贝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谷科技”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公司于2022年7月1日披露了《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称“报告书”),并于2022年7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2〕第1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述问题进行了书面回复。
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对报告书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和更新,修订内容的主要差异说明如下:
1、在《报告书》的“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之“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之“(六)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中补充披露业绩承诺方采取对上市公司进行等额补偿的其它可行方式。
2、在《报告书》的“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二、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资情况”之“(一)历史沿革”中补充披露了贝谷科技2017年度股权变更时的估值作价具体情况。
3、在《报告书》的“第五节交易标的评估情况”之“一、贝谷科技股权评估情况”之“(一)评估基本情况”中补充披露了贝谷科技收益法评估增值的合理性及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
4、在《报告书》的“第八节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之“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之“(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中补充披露了反垄断审查进展等相关内容。
5、在《报告书》的“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分析”之“(一)主要资产负债构成”中补充披露了账龄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前五名对应的交易情况。
6、在《报告书》的“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分析”之“(一)主要资产负债构成”中补充披露了发出商品的具体内容、计入时间、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性及中介机构对存货真实性核查情况以及发出商品的后续确认情况等。
7、在《报告书》的“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分析”之“(二)财务指标分析”中补充披露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主要原因。
8、在《报告书》的“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中补充披露了中介机构针对贝谷科技海外业务收入真实性的专项核查情况及相关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行业惯例情况。
9、在《报告书》的“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分析”之“(五)其他收益、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中补充披露了贝谷科技政府补助对经常性损益和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10、在《报告书》的“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之“一、标的公司财务信息”之“(三)现金流量表”中补充披露了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金额。
11、在《报告书》的“第十一节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之“一、关联交易”之“(三)关联交易对本次交易估值定价和业绩承诺的影响”中补充披露了关联交易对本次交易估值定价和业绩承诺的影响情况。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及《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