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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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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2-091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1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7月29日通过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萧华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2022年8月1日,公司股票已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已触发“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鉴于“蒙娜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距离6年的存续届满期尚远,且近期公司股价受到宏观经济、市场调整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出现了较大波动,公司董事会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六个月(2022年8月2日至2023年2月1日)内,如再次触发“蒙娜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六个月之后,若再次触发“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2-092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不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2年8月1日,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85%的情形,已触发“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六个月(2022年8月2日至2023年2月1日)内,如再次触发“蒙娜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六个月之后,若再次触发“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10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公开发行了1,168.93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16,893万元,期限为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1】893号”文同意,公司116,893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9月1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蒙娜转债”,债券代码“127044”。

  根据有关规定和《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蒙娜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8月20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2022年2月2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至2027年8月15日,初始转股价格为27.20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27.20元/股调整为27.0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9月24日起生效;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公司总股本增加了3,622,483股,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27.07元/股调整为26.9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2月16日起生效;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及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26.92元/股调整为26.6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6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23日、2022年2月16日及2022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本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截至2022年8月1日,公司股票已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已触发“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鉴于“蒙娜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距离6年的存续届满期尚远,且近期公司股价受到宏观经济、市场调整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出现了较大波动,公司董事会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于2022年8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六个月(2022年8月2日至2023年2月1日)内,如再次触发“蒙娜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六个月之后,若再次触发“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2-090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1年11月24日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总金额区间为人民币11,000万元(含)-人民币2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9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3)、《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16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5,659,00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5%,其中最高成交价为23.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5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0,928,206.3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2月8日)前五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14,778,297股的25%(即3,694,574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超过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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