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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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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2-042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尚国潮”)股东红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楼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80,100,20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3.28%。本次质押展期后,红楼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156,35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86.91%,占红楼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比例的66.62%,占公司总股本的20.21%。

  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红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展期通知,红楼集团于2022年7月28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北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签订借款展期协议,约定将原借款期限为2019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5日的借款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展期至2024年1月29日。

  一、本次股份质押展期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红楼集团本次质押展期是对前期股票质押业务的展期,原质押公告详见公司《临2017-044兰州民百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再质押的公告》、《临2019-064兰州民百关于股东股权质押情况的自查说明公告》。

  (二)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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