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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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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727                                公司简称:博迈科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27         股票简称:博迈科          编号:临2022-036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在公司408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独立董事侯浩杰、汪莉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陆建忠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 会议有效表决票数9票。会议由彭文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发展和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出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及财务情况。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届满的在职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注销事项审议程序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邱攀峰、吴章华、齐海玉、石磊回避表决)

  (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监管部门最新修订的相关监管法规对本办法进行修订,旨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保障公司规范运作。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订了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制度内容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2-037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在公司407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刘鸿雁因公务出差,委托李顺通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会议有效表决权票数为3票。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永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发展和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出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及财务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届满的在职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注销事项审议程序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编号:临2022-038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5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2018年5月19日至2018年5月28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电子邮件及宣传栏进行了公示。2018年5月29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2018-037)。

  3、2018年6月5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18-039)。

  4、2018年6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8年6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68元/股调整为18.5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8年7月19日,公司披露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最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849万份。

  7、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拟注销股票期权270.80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9年7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8.53元/股调整为18.5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0年5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1年7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2年7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和《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截止2022年6月4日,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经届满,第三个行权期全部在职的激励对象共有1,405,850份期权尚未行权,公司需将此部分未在行权期内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三、对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本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经届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需要进行注销。本次注销事项符合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届满在职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注销事项审议程序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并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本次注销的原因、依据、程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事项办理相关手续,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2-039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70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7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510,184股,每股发行价为14.72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294.99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2,265.0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5,029.97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51Z0012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1年7月28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28,967.39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8,967.39万元。

  (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3,579.22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84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4,607.74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1.12万元)。

  (3)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186.23万元。

  (4)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7,139.39万元(不含利息收入),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7,890.5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18,061.84万元。差异-171.26万元,系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中未使用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7月28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签署《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73992976833、270092973030),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302047619300077463),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1年11月24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兴业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重新签订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302047619300084938),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11月,公司终止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工程项目建设,将该项目尚未投入的剩余募集资金投向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改扩建工程项目中,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账户:0302047619300077463)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转存至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账户:0302047619300084938),公司已办理完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账户:0302047619300077463)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2021年12月,公司募投项目“天津港大沽口港区临港博迈科2#码头工程”结项,公司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办理完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账户:273992976833)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2021年12月,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已办理完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账户:270092973030)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兴业证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别签署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57,139.39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附表2:变更募投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30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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