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百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6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减持后, 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杏世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阿杏投资”)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利科技”)于2022年7月28日收到股东阿杏投资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阿杏投资于2022年7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00,000股百利科技股份(占百利科技总股本的0.0408%),减持后,阿杏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4,314,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592%,不再是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股份变化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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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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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百利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三十日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百利科技
股票代码:603959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阿杏世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四平公路468弄14幢17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2022 年 7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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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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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控制关系
林乔松(持股比例77%)、林航(持股比例2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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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中国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产品投资资金配置需要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其所持有的百利科技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24,514,9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阿杏投资于2022年7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00,000股百利科技股份(占百利科技总股本的0.0408%),减持后,阿杏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4,314,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592%。
三、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前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股票交易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它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法定代表人/委派代表(签章):
日期: 2022 年 7 月 28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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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法定代表人/委派代表(签章):
日期:2022 年 7 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