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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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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2022-019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7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计划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要求,同意公司自发布回购股份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9,300,657股的公司已回购股份,总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0)。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2022-020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9月22日期间实施回购股份计划,共计回购公司股份26,465,6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减持上述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9,300,657股的公司已回购股份,总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9月22日期间实施回购股份计划,共计回购公司股份26,465,6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9%。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24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0)、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1)。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回购股份计划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的相关承诺和要求,公司计划自发布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9,300,657股的公司已回购股份,总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计划及《回购报告书》要求,公司已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出售的股份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注销。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其他事项

  1、减持原因及目的:根据《回购报告书》承诺及要求减持,公司本次减持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

  2、减持所得资金的用途及具体使用安排:本次减持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要的流动资金。

  3、预计减持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完成本次减持计划,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将由26,465,677股变更为17,165,020股,持股比例由5.69%变更为3.69%;公司总股本、无限售流通股份总数均不发生变化。

  4、管理层关于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的说明:公司本次减持回购股份收回资金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补充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5、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减持决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在董事会作出减持决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万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在董事会作出减持决议前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公司股份4,500,000股,其减持股份符合相关规定。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本次减持股份应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减持申报;

  3、每日减持的数量不得超过减持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减持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2022-021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网址及电子信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主营业务由房地产开发转型为智能制造,并先后变更了公司名称、公司简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公司将围绕数字化、智能化的战略方向,聚焦工业自动化领域,努力将公司打造为全球领先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

  为加强品牌宣贯、方便市场及广大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相关信息,公司决定自本公告之日起变更公司网站地址以及投资者联系电子信箱,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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