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7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九有 公告编号:2022-064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及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5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二、

  增加临时提案及股东大会延期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说明

  1. 提案人:北京中裕嘉泰实业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2年7月1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6.49%股份的股东北京中裕嘉泰实业有限公司,在2022年7月2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公司授权管理层办理与债权人协商和解相关事宜的议案

  一、公司涉诉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与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3日、2020年9月25日、2020年7月3日、2020年3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1-012号、临2020-122号、临2020-075号、临2020-015号公告。

  经测算,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欠付上述债权人本息共计17,068.12万元,具体明细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二、授权事项

  为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积极与上述债权人协商,并拟根据具体协商结果与上述债权人就和解事宜签订协议。为提高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效率,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事项进展与上述债权人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具体事宜。具体事项进展等情况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 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原因

  公司原定于2022年8月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鉴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了临时提案,公司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2年8月8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不变。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2022年7月1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8月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8号楼北京国际财源中心(IFC)B座2906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8日

  至2022年8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中裕嘉泰实业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