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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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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王明宽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娜、李朝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5月28日披露了《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持本公司股份4,803,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67%)的公司股东王明宽先生,以及王明宽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3,542,5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97%)的公司股东李娜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661,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7%)的公司股东李朝莉女士,上述股东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364,75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42%)。”

  近日公司收到王明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娜女士、李朝莉女士出具的《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暨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获悉其本次减持计划合计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目前,李朝莉女士未有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目前,王明宽先生、李娜女士减持情况如下:

  ■

  注:上述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王明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娜女士、李朝莉女士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王明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娜女士、李朝莉女士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况。

  3、王明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娜女士、李朝莉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王明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娜女士、李朝莉女士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暨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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