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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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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2-062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于2022年7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于2022年7月27日上午10:00在上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徽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袁忠毅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袁忠毅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如袁忠毅先生被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袁忠毅先生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2-063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袁忠毅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如袁忠毅先生被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袁忠毅先生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袁忠毅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28日

  附件:

  袁忠毅,男,1956年1月生,中国国籍,汉族,本科学历,国家一级高级法官。2006年3月至2011年5月担任沈阳军区军事法院院长。2013年6月至2013年12月担任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袁忠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2-064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于2022年7月2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2年8月8日(星期一)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1)。

  2022年7月2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哲方”)提交的《关于增加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临时提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2年7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锡哲方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4.99%。公司董事会认为无锡哲方符合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无锡哲方本次提交临时提案的程序和提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无锡哲方提交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和股权登记日等相关事项保持不变,现将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8月8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8日上午9:15~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1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8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召开地点:上海中航泊悦酒店(上海虹桥机场2号航站楼出发2号门)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会议提案名称: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2022年7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2022年7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及2022年7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a)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b)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2年8月5日(星期五)9:0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D栋8楼808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1921326    021-61921328

  传真:021-65336669-8029

  联系人:王妍

  联系邮箱:000584@hgzn.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D栋8楼808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疫情防控要求:鉴于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时期,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参会;如需现场参会,请遵循上海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3、无锡哲方提交的《关于增加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4,投票简称:哈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8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8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受委托人

  □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特别说明事项: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也未明确受委托人是否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则本公司认同该委托人同意受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表决同意该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该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该议案,请在“弃权”栏 内填上“√”。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年  月  日前有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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