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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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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2-061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回购股份被冻结暨涉及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被冻结股份:5,937,300股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对公司损益不产生影响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被冻结股份存在被司法划转的风险

  一、诉讼情况概述

  1、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与纳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斯特公司”)、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借款合同纠纷案,不服广州仲裁委员会(2017)穗仲案字第15453号裁决,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申请撤销上述裁决,并已收到广州中院《民事裁定书》(2019)粤01民特521号的民事裁定书,驳回公司的撤裁申请。

  2、公司已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京02执772号的《执行通知书》,令亿阳集团、亿阳信通支付人民币8,896.6万元、罚息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相应的银行存款,申请执行费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的相应银行存款。

  3、依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京02执772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从公司账户扣划7,257.37万元。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2018年9月15日、2018年11月2日、2020年1月4日、1月16日和3月21日、2021年1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涉及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81)、《关于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9)、《关于收到仲裁事项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97)、《关于涉及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2)及《亿阳信通关于资金被扣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7、临2020-050和2021-003)。

  二、本次股份被冻结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京02执772号】,对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予以冻结,冻结股份5,937,300股。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8,298,5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0%。累计被冻结股份5,937,300股(含本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所持股份比例为32.4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4%

  三、重要提示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被冻结股份存在被司法划转的风险。

  2、该涉及仲裁事项公司已向亿阳集团破产重整管理人进行了债权申报,并已确认相关债权,对公司损益不产生影响,详见公司每月披露的《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涉嫌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3、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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