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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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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2-022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及2021年6月24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包括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和2021年6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2022年1月20日公司披露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目前该笔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2022年1月20日,公司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该笔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已于2022年7月20日到期赎回,本金5,000万元及利息793,424.66元全部赎回。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 已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

  ■

  2. 尚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

  ■

  三、备查文件

  相关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2-023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7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7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共有董事9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狄锋、孙小军回避表决。

  3. 审议通过了《关于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8)。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2-028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2年8月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召开大会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8日(周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8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3日

  7. 出席会议人员:

  (1)2022年8月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法律顾问及董事会邀请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8号万达广场C座211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

  (二)提案审议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上述两项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股东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8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董秘办)

  (4)授权委托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它事项

  1.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或交易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建邺区江东中路108号万达广场C座22层公司证券投资部(董秘办)

  联系电话:025-58815738

  传真:025-58812758

  联系人:李芳琪  邢杰  王林萍

  邮政编码:210019

  六、备查文件

  1.《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

  附件一:

  回   执

  截止2022年8月3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南京港(002040)”股票___股,拟参加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2022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1.对总议案表决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决;

  2.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40;投票简称:南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8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2-024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7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7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共有监事3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了《关于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23日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 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拟提交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天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2. 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天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客观、独立的完成对公司的审计服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 事前认可意见

  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集公司)421-521轨道吊基础建设项目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招标程序公开透明,交易价格公平公允,招标结果公正,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 独立意见

  龙集公司421-521轨道吊基础建设项目符合龙集公司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该项交易因公开招标产生,交易价格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招标程序公开透明,定价公允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议案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我们同意本次《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关于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包括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独立董事签名:

  徐志坚                     马野青                    耿成轩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2日

  证券简称:南京港             证券代码:002040           公告编号:2022-025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对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于2021年4月28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2)00376号)。

  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2020年公司为选聘2020-2021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公开招标,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标,为公司2020及2021年度审计机构。根据招标公告,本次招标的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两年到期后根据服务质量和考核情况,可以续签一年。

  天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评估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天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查、评估,考虑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拟续聘天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首席合伙人:余瑞玉

  2. 人员信息

  2021年末,天衡合伙人80人,注册会计师37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91人。

  3. 业务信息

  天衡2021年度业务收入总额65,622.8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8,493.6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376.19万元。

  天衡为76家上市公司提供2021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审计收费总额7,204.50万元。

  本公司属于交通运输业,天衡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末,天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455.3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5. 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4次,涉及从业人员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2. 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6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10万元,主要为增加内部控制审计的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天衡进行了充分了解、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天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天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天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客观、独立的完成对公司的审计服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7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4.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天衡在2021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天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5.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2-026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集公司)近期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对421-521轨道吊基础建设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标管理相关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理。经履行评审程序后,公司关联方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工程公司)为上述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龙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龙集公司421-521轨道吊基础建设项目中标人为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格1,169.54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港务工程公司42.26%的股权,是港务工程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公开招标形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狄锋、孙小军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1,169.54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名称: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426号

  法定代表人:蒋海峰

  注册资本:12,900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6089657911

  经营范围:港口经营(凭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饰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电气工程、电力工程;房屋拆迁服务;为企业内部物业管理服务;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照明器材销售;预制构件生产、销售;自有设备租赁;亮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沉船、沉物打捞;普通货物仓储;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前身为南京港港务工程公司,2018年混合所有制改革后更名为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900万元,股权结构为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核心员工代持方)分别占比42.26%、35.26%、22.48%。

  港务工程公司主要从事港航工程建设及房屋建筑,具有成熟的港航工程、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等施工资质。承建过30多座码头(其中5000吨级以上5座)及多项综合性水运工程项目,承建项目遍及长江沿线。

  截至2022年6月30日,港务工程公司总资产91,347.35万元,净资产19,179.52万元。2022年半年度,港务工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298.66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225.31万元,净利润943.03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标的为龙集公司421-521轨道吊基础建设项目。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本次交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格,交易价格公平公允,并签订相关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龙集公司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421-521轨道吊基础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共4家单位投标。经履行评审程序后,龙集公司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421-521轨道吊基础建设项目中标公告,中标单位为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格为1,169.54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内容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商务条款和条件

  相关方安全生产协议

  安全环保告知书

  廉洁协议书

  如果上述所列的文件前后有矛盾,除专门约定外,则以顺序在前的为准。本项目在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签署的有关备忘录也将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若双方签署的备忘录与上述所列文件或备忘录之间前后有矛盾,除专门约定外,则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 买方

  名称: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南京港龙潭港区所在地。

  3. 合同工期

  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工期按照招标公告要求。

  4. 合同价款

  含税总价 (人民币小写):11695409.58元,增值税税率为9%;(人民币大写):壹仟壹佰陆拾玖万伍仟肆佰零玖元伍角捌分。

  5. 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后,乙方项目经理和施工人员进场后一周内,甲方支付预付款至合同额的20%;完成一半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后支付至合同额的50%;工程通过验收后14日内,付至合同金额的80%;结算审核完成后14日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7%(退还履约保证金);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自总体工程验收之日起两年内工程无质量问题,招标人支付结算价款剩余3%(无息)

  6.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乙方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7. 其他内容

  关于施工范围、施工内容、技术规范、合同价格、工程款支付、质量保证、竣工验收、索赔、延期、诉讼等内容见相关附件。

  六、关联交易的资金来源

  龙集公司421-521轨道吊基础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龙集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港务工程公司为中标单位。港务工程公司的资质满足龙集公司项目建设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有利于公司控制投资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1月1日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港务工程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137.31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

  龙集公司421-521轨道吊基础建设项目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招标程序公开透明,交易价格公平公允,招标结果公正,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 独立意见

  该项交易因公开招标产生,交易价格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招标程序公开透明,定价公允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议案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同意本次《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备查文件

  1.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项目招标及开标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2-027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拟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其中包括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集公司)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投资目的

  在确保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2. 资金来源

  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3. 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4. 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包括龙集公司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 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 实施程序及方式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及风险控制。

  7.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 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审计内控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已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

  2. 尚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包括龙集公司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其中包括龙集公司不超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监事会也将发挥自身职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投资风险控制工作。

  六、备查文件

  1.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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