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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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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48 证券简称:陕西建工 公告编号:2022-037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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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共计42起案件,其中38起案件尚在审理中,未作出生效判决;3起案件调解结案;1起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28起为原告(申请人),13起为被告(被申请人),1起为第三人

  ●涉案的金额:合计19.24亿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暂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为加强应收款项催收,加快资金回笼,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实施法务助力清欠策略,主张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利益,对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亦发生部分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案件。近日,陕西建工第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与陕西太白山秦岭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太白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于2022年7月21日向宝鸡市眉县法院缴纳案件受理费并成功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累计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19.24亿元,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累计披露标准。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触发披露涉诉案件情况

  陕西建工第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陕西太白山秦岭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太白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原告:陕西建工第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陕西太白山秦岭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太白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事实及理由:原告陕西建工第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陕西太白山秦岭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太白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于2013年12月2日、2013年12月10日签署《陕西太白山国家森林公园天下索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陕西太白山红河谷森林公园神仙索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告作为承包人,对二被告开发建设的位于陕西省眉县的“陕西太白山国家森林公园天下索道上、下站房工程”“陕西太白山红河谷森林公园神仙岭索道上、下站房工程”两个项目进行施工,合同价款分别为85053555.62元、50763360.72元。两份施工合同除工期和合同价款外,其余关于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竣工结算、违约索赔、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约定均一致。

  上述施工合同签署后,二被告针对“陕西太白山国家森林公园天下索道上、下站房工程”项目增加配套设施签署重大事项会签单,新增工程价款1350万元。针对“陕西太白山红河谷森林公园神仙岭索道上、下站房工程”项目于2015年3月2日签署《补充协议》,对工程价款予以调增2400万元。

  上述两份施工合同及相关协议签订后,原告遂组织人力物力进场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程内容及新增工程内容,“陕西太白山国家森林公园天下索道上、下站房工程”、“陕西太白山红河谷森林公园神仙岭索道上、下站房工程”两个项目分别于2015年1月5日、2015年1月25日竣工验收交付被告使用,并分别于2015年7月31日、2015年6月16日正式运营。

  原告所施工的“陕西太白山国家森林公园天下索道上、下站房工程”结算总金额为147182936.48元、“陕西太白山红河谷森林公园神仙岭索道上、下站房工程”结算总金额为112584689.88元,两个项目合计结算总金额为259767626.36元。但二被告仅支付原告部分工程款,剩余114136906.4元工程款经原告多次追索,二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付。多次协商未果后,原告诉至宝鸡市眉县人民法院要求: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陕西太白山秦岭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114136906.4元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损失43439656.6元(自2015年1月6日起暂计算至2022年7月1日,自2022年7月2日起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工程款实际付清之日止);2、被告陕西太白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给付责任;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由二被告承担。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二、前期其他累计未达到披露标准的涉诉案件情况

  (一)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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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述前期其他累计涉诉案件金额前五大案件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1、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安恒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告)因西安恒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被告)拖欠工程款进度款,多次追要未果,向咸阳市渭城区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7月11日法院正式受理本案,并出具立案、交纳诉讼费通知单。涉案金额28796.33万元。尚未开庭审理。

  2、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安恒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告)因西安恒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被告)拖欠工程款进度款,多次追要未果,向咸阳市渭城区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7月11日法院正式受理本案,并出具立案、交纳诉讼费通知单。涉案金额26734.22万元。尚未开庭审理。

  3、延寿弘海建材有限公司西咸分公司与陕西建工材料设备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建工集团混凝土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

  延寿弘海建材有限公司西咸分公司(原告)诉称因陕西建工材料设备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被告)怠于行使权利致使其债权遭受损害为由,向西安市未央区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列陕西建工集团混凝土有限公司为第三人。2022年6月30日法院向公司送达传票、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涉案金额22172.44万元。尚未开庭审理。

  4、陕西建工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华夏幸福产业新城(泾阳)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陕西建工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告)因华夏幸福产业新城(泾阳)有限公司(被告)拖欠工程款,多次追要未果,向泾阳县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4月20日向法院缴纳诉讼费,正式受理本案。涉案金额26734.22万元。尚在一审审理中。

  5、北京蒙锡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与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高科软件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北京蒙锡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原告)诉称因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高科软件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被告)未能履行工程款及保证金支付义务,多次协商未果,向西安市雁塔区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4月21日,公司收到雁塔区法院送达的传票、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涉案金额6077.50万元。尚在一审审理中。

  三、前期已披露案件最新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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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有关诉讼、仲裁事项尚未结案或未履行完毕,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并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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