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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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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
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22-061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

  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2022年7月19日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告如下:

  前十大股东情况:

  ■

  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2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2-062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城福建”)

  ●投资金额:为积极推进名城福建位于福州的名城港湾十区住宅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名城福建增资人民币3亿元。

  ●本次增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为积极推进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城福建位于福州的名城港湾十区住宅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名城福建增资人民币3亿元。

  2022年7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3亿元的议案》。

  二、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名城福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城福建自2004年成立以来,深根福建市场,以“一次性规模开发、全过程品牌建设”的开发模式,在福州等城市开发的品牌项目有“福州大名城”、“名城港湾”、“东方名城”、“名城国际”、“名城银河湾”、“名城中心”等。

  2、名城福建基本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04年 3月 2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7593737346

  注册资本:人民币17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俞凯

  地址:福州开发区科技园区快安大道创新楼606室(自贸试验区内)

  经营范围:综合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名城福建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1,566,500.89万元,负债总额1,115,214.31万元,净资产451,286.58万元,2021年1到12月,经审计的营业收入125,003.38万元,净利润-30,670.55万元。

  202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553,089.20万元,负债总额1,103,005.15万元,净资产450,084.05万元,2022年1到12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15,726.42万元,净利润-890.62万元。

  三、 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增资资金用于公司在建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2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2-065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1.1亿元

  ●公司对各级子公司累计新增担保总额:4.7亿元(含本次)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名城”),因生产经营所需,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以下简称“赣州银行新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1亿元,为保障相关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履行,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提供最高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 被担保企业基本情况

  南昌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冷文斌,注册资本:3亿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南昌名城经审计总资产188,586.32万元,负债总额189,426.38万元,净资产-840.06万元;2021年1月至12月经审计营业收入74,655.91万元,净利润-19,246.96万元。截止2022年3月31日,南昌名城未经审计总资产172,167.64万元,负债总额174,058.81万元,净资产-1,891.17万元;2022年1月至3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12,902.71万元,净利润-1,051.11万元。

  2、南昌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南昌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名城与赣州银行新建支行签署《授信额度协议》,因生产经营所需,向赣州银行新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1亿元,期限为12个月。为保障相关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履行,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与赣州银行新建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最高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所融资金用于子公司生产经营,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2022年5月24日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临时公告2022-027、2022-032和2022-041)。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起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为各级子公司累计新增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2年7月22日

  报备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2-063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7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发出会议通知,9名董事全部参与此次董事会议案的审议和表决。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3亿元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2年7月22日

  股票代码:600094、900940      股票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22-064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第八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1,800万元(含31,8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2-006)

  2022年7月21日,公司已将其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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