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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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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详见本公告“问题二公司回复中(三)、2、(6)、2)委托加工流程”的说明。

  3)独立计算林化业务成本费用以及所产生的收入

  公司林化业务通过子公司林威林化公司实施,该公司独立核算,能够独立核算林化业务的成本费用和收入。

  (2)在此林化业务模式下,公司能否对产品或服务提供加工或转换活动,从而实现产品或服务的价值提升

  公司采取委托加工模式对松脂进行加工生产出松香及松节油,提高了产品的使用价值,符合市场的需求,从而实现产品的价值提升。

  (3)林化业务是否对客户、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1)公司通过销售渠道建设,保持并扩大客户群体,不会对单一客户形成依赖。详见本公告“问题二公司回复中(三)、3林化业务的客户”的说明。

  2)林化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为松脂,公司直接面向景谷及周边地区脂农(个人)采购,公司与脂农无关联关系;将松脂委托关联方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进行加工生产并支付加工费,将产成品对外销售。2021年,公司松脂供应商共有254户,前五名松脂供应商占全年采购量的13.40%,最大松脂供应商占全年采购量的3.92%,此外,当地有多家松香生产企业,产能大量闲置,不会对加工方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和松脂供应商形成重大依赖。

  (4)公司业务的可持续性

  详见本公告“问题三公司回复中(二)、2林化业务”的说明。

  (5)公司对林化业务是否已有一定规模的投入,公司是否具备相关业务经验

  公司作为传统的林化生产企业,在多年生产经营过程中,持续保持着一定规模的投入,2021年共投入资金约5,000多万元,2022年设备投入500万元,并建立起完整的原料采购渠道、检验流程和销售网络,培养了一支熟悉工艺流程的专业管理、技术团队,这是公司做大做强林化产业的基础。不存在对客户和供应商依赖,林业业务具有可持续性。

  因此,公司林化业务已形成稳定的业务模式。

  综上,除已扣除的事项及营业收入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扣除的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营业收入的扣除合法合规。

  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1)公司供应商中除向公司提供松脂加工服务的受托加工方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外,其余供应商与公司没有关联关系。公司客户中除向公司购买贴面板的北美枫情木家居(江苏)有限公司外,其余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2)除上述已扣除的事项产生的营业收入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扣除的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营业收入的扣除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有关规定。

  问题三、年报披露,公司产品分为林板产品和林化产品,其中,林板产品收入0.80亿元,同比增长171%,林化产品收入0.49亿元,同比增长1153%。从地区收入结构看,国内销售为1.26亿元,毛利率为0.31%,国外销售为339万元,毛利率为4.8%。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4752.8万元,同比增长279.41%,占营业收入比重为34.68%,同比增加9.96个百分点,请公司:(1)结合报告期内确认收入的主要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收入金额、确认方法和依据,截至报告期末和目前的回款情况,说明收入确认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收入是否真实准确;(2)结合近三年林板业务和林化产品主要客户与对应销售情况,行业与公司经营环境变化,分别说明报告期内林板和林化产品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未来业务发展是否具备可持续性,是否面临收入下降的风险,并充分揭示风险;(3)比较国内外销售模式、产品、客户等,说明国外毛利率远高于国内毛利率,以及国内销售毛利率仅为0.31%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明确差异,是否具有合理性;(4)结合账期管理政策、信用政策以及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大幅增长合理性,是否存在回收风险,并披露应收账款账期、当期以及期后回款情况,说明是否存在通过放松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报告期内确认收入的主要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收入金额、确认方法和依据,截至报告期末和目前的回款情况,说明收入确认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收入是否真实准确

  

  1.报告期内林板业务主要合同、收入金额、回款情况

  单位:元

  ■

  注:上述“截止目前回款金额”系指截至本回复日的回款金额,下同。合同签订日期未注明月份的原因是年度内签署多份合同。

  2.报告期内林化业务主要合同、收入金额、回款情况

  2021年,公司林化业务共与6家客户(公司)签订了20份合同,合同金额共计6,215.40万元(含税),合同执行金额共计5,592.12万元,收入金额4,948.78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回款2,422.62万元,截至目前回款金额4,498.92万元。

  单位:元

  ■

  受疫情影响,下游产业链停工停产现象普遍,客户销售回款遇阻,目前尚欠货款1,053.20万元,期后与衡水云森林化有限公司就货款清偿计划协商一致,分次完成回款。

  

  注:上表合同金额为含税金额,收入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3.收入确认

  根据公司与客户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提货方式一般为工厂自提或公司送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的规定,企业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相关的商品销售收入。

  (1)确认时点

  1)内销业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履行上述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义务,客户已完成到厂区提货并验收合格,客户已取得了相关商品的控制权。

  公司依据销售合同、收货和开票确认单、销售调拨单、装车凭证、送货单等文件确认营业收入,收入金额根据实际提货数量及合同单价,扣除增值税销项税后确认。

  2)出口业务

  根据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货物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毁损、灭失的风险)于装运港(即中国钦州港)装船时转移。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收入确认部分对应的商品运送至中国钦州港装船,并已办理完毕出口报关申请和放行手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贸易惯例,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后,风险即告转移,客户已取得了相关商品的控制权。

  公司依据销售合同、价格确认单、报关单、放行条、提单等文件确认营业收入,收入金额根据实际装船数量及合同单价,扣除增值税销项税后确认。

  (2)公司收入按总额法确认

  公司林板产品、林化产品收入按总额法确认。

  1)林板产品按总额法确认收入

  公司从事林板业务是自产自销,在销售产品时不涉及其他方,自行向客户提供生产的板材,按总额法确认林板收入。

  2)林化产品按总额法确认收入

  公司通过委托加工模式开展林化业务,在履行林化产品销售合同义务时是主要责任人。

  公司承担存货风险。公司承担已采购松脂的价格变动和质量风险,在加工产品收回出售前,承担实物安全、产品市场价格变动风险。销售后,承担质量、退货风险。公司持有产品期间,能够自主决定持有或销售,享有承担产品市场价格变动的收益和风险。

  公司承担销售合同的履约责任。公司向客户销售控制的产品,有责任按照合同约定的履约时间、方式、质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违约,客户向公司追责,公司无法转移相关责任。

  公司有权决定产品的销售价格。公司根据市场价格变化,与客户谈判,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拥有产品的自主定价权。

  公司承担客户的信用风险。按照公司销售政策,根据客户情况、交易要素确定客户的信用期,由此产生的信用风险由公司承担。

  因此,公司是林化产品销售的主要责任人,按总额法确认收入。

  综上,上述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营业收入真实准确。

  (二)结合近3年林板业务和林化产品主要客户与对应销售情况,行业与公司经营环境变化,分别说明报告期内林板和林化产品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未来业务发展是否具备可持续性,是否面临收入下降的风险,并充分揭示风险

  1.林板业务

  (1)主要客户与销售情况

  单位:元

  ■

  (2)行业与公司经营环境变化

  1)行业环境变化

  环保监管趋严,绿色无醛产品需求增长,行业内企业大力布局家居制造行业,拓展产业链。受宏观政策、原材料价格波动和物流运输成本上升的影响,行业未来呈现集中度提高的趋势,拥有资金优势、产品优势和规模优势的龙头企业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2)公司经营变化

  公司地处云南,森林资源丰富,拥有营林造林业务,有利于公司实现林板一体化。2021年,公司在立足景谷、双产业协同发展的战略指导下,根据公司和区域特点,结合市场需求,增加单板、无胶板、贴面板产品。

  (3)产品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林板产品销售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林板业务增长提供保障。

  1)原材料供应

  报告期,公司为保障原材料供应,通过购买原木、单板生产设备增加了单板供应,提高了单板质量;增加供应商,公司对当地单板生产商及其产能、质量、供货能力进行了调查,增加一批供应商,保障人造板原料供应。

  2)生产设备投资

  报告期,为提高胶合板产品产量和质量,投资400余万元,购买原木旋切设备、单板烘干设备,扩大单板生产,保障人造板原材料供应;投资60万元,改造纤维板生产线;通过收购股权,取得贴面板生产线;投资70余万元,改造电力和热力系统,使产品结构得到优化,提高了生产能力。

  3)加强销售管理

  根据产品类型灵活选择渠道。室内装修板及细木工板采取经销商分销模式,统一门头形象,统一发放宣传牌;模板产品则选择经销商加终端建筑公司方式。取消独家经销后,各区域客源大幅增加。

  利用新媒体营销。从原来的传统销售转为多渠道经销,利用网络工具,通过木材交流群、土建工程群等,全方位宣传公司产品,增加订单数量。

  4)调整产品结构

  经过市场调研,减少了非常规、市场需求小的胶合板生产,提高了市场需求大的产品产量;结合板材市场需求和当地资源条件,增加了干单板、无胶板等产品生产,丰富了产品品类。

  布局定制家具产业集中地之一的成都市场,通过收购成都缇尚新材料有限公司,从事贴面板生产和销售,2021年10月至12月,贴面板生产销售收入140万元。

  (4)未来业务的可持续性

  林板业务是主营业务之一,公司将依托当地稳定的原料供应、不断拓展的销售渠道、持续优化的产品结构,借助“航天”品牌优势,引入新技术、新设备,完成产品更新换代,实现林板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林化业务

  (1)主要客户与销售情况

  单位:元

  ■

  (2)行业与公司经营环境变化1)行业发展向好

  松香、松节油等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广泛,市场需求旺盛且稳定,广西、云南等地的林化企业具有优质的松脂资源,该区域的林化企业产品市场需求度较高。

  2)经营战略明确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制定了战略发展规划,根据林化产业政策环境、行业发展、自身资源等,持续发展林化产业。

  (3)产品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发展林化产业,收入取得大幅增长主要取决于:

  一是发挥资金优势,投入资金5,000多万元,加大松脂采购力度。景谷当季的松脂基本没有外流,方便了脂农的交脂,有利于脂农增收。抓住松脂供应充足的市场机会,加工生产松脂4,416.01吨。

  二是大力拓展产品销售市场,多渠道与客户联系,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销售松香、松节油3,190.29吨,实现销售收入4,948.78万元。

  三是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完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采购、生产、销售实现扁平化管理,严格原料和产成品的管控,降低了经营风险。

  四是管理团队凭借多年积累的经验,能够及时把握行业发展动态,为林化业务持续、稳定运行提供了保障。

  (4)未来业务的可持续性

  林化业务是公司的主营业务,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发展战略规划,着眼长远发展,公司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保持林化业务健康发展:

  1)扩大松脂原料供应

  在原料保障上,继续稳定松脂原料供应渠道,加快推进公司+农户合作模式,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与村寨合作,推动乡村振兴,帮助脂农致富。

  景谷是优质思茅松种苗的培育基地,公司将尝试繁育思茅松种苗,推广优质思茅松种苗繁育技术,促其产业化,提高思茅松采脂量。

  2)保持生产的稳定性

  为保证林化加工业务的稳定性和后续发展,在与受托加工方兴发林化签订《租赁协议》、《委托生产协议》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基础上,做好设备的管护,针对市场需求,优化工艺流程,在后续的合作中将严格履行好协议中的约定。

  3)增加产品升级投入

  加快推进歧化松香的技术改造,在歧化松香技改稳定达产后,继续与国际、国内林化科研机构合作,开发下游产品,延伸产业链,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业层级和利润率。

  4)拓展销售市场

  在稳定现有客户基础上,营销策略将以大客户、终端客户、海外客户为拓展方向,重振思茅松香往日的辉煌,提升思茅松香相关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美誉度。

  (5)可能面临的导致收入下降的风险因素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从事胶合板生产与销售,主要应用建筑、房地产、装饰装修等行业,与行业状况、宏观经济环境、居民收入水平以及消费者需求等因素具有较强的关联性。近年来,受房地产调控、疫情影响,市场需求放缓。若未来宏观经济走势、行业景气度下行,公司所处人造板行业市场需求降低,相关产品的销售数量或价格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导致收入下降。

  公司林化业务生产销售的松香、松节油、歧化松香,主要应用于胶粘剂行业、涂料行业、油墨行业、合成橡胶及合成塑料行业、电子化学品行业以及食品与化妆品行业等。若未来宏观经济走势、行业景气度下行,将导致公司所处林化行业市场产品需求和价格下降,使公司营收达不到预期。

  2)原材料供应风险

  公司所处林业产业,主要原料是原木、松脂,若未来出现林业政策调整、原材料供应减少,价格波动范围加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变化等情形,导致原木和松脂供应不稳定,公司面临收入下降,业绩下滑的风险。

  3)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我国人造板行业企业多为中小型企业,市场集中度较低、行业竞争激烈。随着环保标准要求进一步提升,业内优质企业不断加大市场整合力度,部分缺乏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将会陆续退出,呈现市场份额向优质企业不断集中的趋势。若公司未来不能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和自身竞争优势,经营将会处于被动地位。

  公司所处普洱市,林化加工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竞争激烈。若公司未来不能在原料供应、生产规模、技术提升等方面取得优势,盈利水平和收入将会面临很大挑战。

  4)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带来的风险

  疫情防控常态化将对公司的产品销售及运输成本造成一定影响,若未来疫情长期得不到缓解,将会影响公司经营正常开展。

  (三)比较国内外销售模式、产品、客户等,说明国外毛利率远高于国内毛利率,以及国内销售毛利率仅为0.31%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明确差异,是否具有合理性

  1.林板业务国内外销售业务比较情况

  ■

  2.毛利率情况

  2021年公司林板业务总体销售毛利率0.12%,其中:桉木单板毛利率2.76%。桉木单板国内、国外销售业务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

  国际业务较国内业务毛利率高的主要原因包括:

  该笔单板产品质量和规格相比于国内订单更高,主要体现在产品干燥度更高、厚度更规范等方面,云南板材品质较其他地区好,故产品定价更高。

  客户系终端厂商,相较客户其他海外供应商而言,公司供货的质量和数量更加稳定,公司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

  3.国内销售毛利率为0.31%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明确差异,是否具有合理性

  (1)林板、林化产品国内销售毛利率

  ■

  公司人造板产品主要是胶合板、林化产品是松香、松节油。各类产品与同行业比较毛利率偏低。

  (2)林板产品与同行业比较

  公司林板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比较如下:

  毛利率:%

  ■

  注:永安林业营业收入与毛利率取人造板制造业板块;丰林集团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取人造板行业;平潭发展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取林产品加工;大亚圣象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取中高密度板板块。

  公司林板业务毛利率低于同行业的原因如下:

  小规模企业的胶合板成本偏高,盈利能力低。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人造板产品主要中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设备工艺先进,原料主要为“次小薪材”或“三剩物”,成本较胶合板低,盈利能力高于胶合板。

  公司生产规模与同行业相比较小,规模效应不显著。在原材料价格上涨的趋势下,材料采购成本大幅上升。

  公司生产设备陈旧、生产效率低。公司林板产品厂房、设备较为陈旧,大部分为上世纪九十年代添置,生产效率相对较低。2021年下半年,公司完成了技改项目,生产效率与利润水平有所提升。但从全年数据来看,公司的生产效率相对偏低,生产规模与同行业相比较小,盈利水平偏低。

  2021年,木材、化工原料等原、辅材料成本大幅上升,导致生产成本较高。林板产品受下游房地产、建筑行业下行及疫情影响,市场需求不足,竞争加剧,导致产品销售价格较上年下降,林板业务整体毛利下降。

  总体来看,公司林板业务与同行业公司比较毛利率波动趋势相同,但公司在产品结构、生产规模和生产效率上与同行业存在一定差距。2022年,在技改完成后,公司将积极扩大生产规模,拓展下游市场,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3)林化产品与同行业比较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对比表如下:

  ■

  公司林化业务毛利率低于同行业的原因如下:

  公司在原料供应与深加工方面与可比公司存在差距。虽然公司位于松脂集中产区,但公司没有松脂基地,华圣5拥有自己松脂基地,原料成本相对较低。广东科茂主要从事深加工行业,产品附加值高于公司产品。

  公司林化业务规模小,易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2021年,松香、松节油的市场价格波动明显,加之松脂价格与松香价格关联紧密,从收购松脂到产出产品需要一段时间,若松香销售期较松脂收购期产品价格下跌,则导致毛利率降低。

  目前,公司正在进行原料供应渠道建设和林化产品深加工技改,该事项完成后,林化业务为公司贡献利润的能力将得到提高。

  2021年,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和行业环境影响,公司国内销售毛利率为0.31%。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在业务规模、产品结构、原料供应方面存在差距,整体毛利率低于同行业。毛利率低具有合理性。

  (四)结合账期管理政策、信用政策以及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大幅增长合理性,是否存在回收风险,并披露应收账款账期、当期以及期后回款情况,说明是否存在通过放松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况

  1.公司信用政策

  林板产品销售方面,金额不大的交易一般为现款现货,无账期。交易金额较大的,根据客户重要性、信用能力、交易条件,经审批后单笔授信,信用期1—2个月。

  林化业务销售方面,根据客户重要性、信用能力、交易条件,经审批后单笔授信,信用期1—3个月。

  2.应收账款增长的原因

  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应收账款相应增长。2021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70.39%,应收账款相应增长。

  根据信用政策,部分客户账期为30天内、60天内或90天内,货款支付具有滞后性,2021年应收账款大幅增长。

  3.公司主要欠款客户的回收情况

  单位:元

  ■

  衡水云森林化有限公司是河北地区经营松香的重点企业,受疫情导致的物流及下游供应链阻断的不利影响,期后未能全额回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客户分次完成回款。该客户从事松香购销业务十余年,经营正常,货款回收风险没有明显增加。

  综上,公司按信用管理政策审批授信,不存在通过放松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况。

  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

  公司收入确认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收入真实准确。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采取更新生产设备、调整产品生产结构、加强销售管理等措施,加大对林板和林化产品的投入和销售,导致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同时,采取保障原料供应、稳定生产、产品升级等措施,以增强业务的持续性。

  受产品为中低端产品、设备陈旧、原(辅)材料价格上涨、下游市场下行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毛利率较低。

  公司按信用管理政策审批授信,不存在通过放松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况。

  问题四、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689.9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6.79%,而上年同期比例为96.55%。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2,703.5万元,同比增长419%。请公司补充披露:(1)供应商集中度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并按采购商品种类列示前五名供应商的名称、采购方式、采购金额、结算方式等情况,说明采购价格变动趋势与市场价格是否一致;(2)核实上述供应商与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资金往来,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3)结合报告期内各项业务的采购模式、结算政策等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说明应付账款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供应商集中度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并按采购商品种类列示前五名供应商的名称、采购方式、采购金额、结算方式等情况,说明采购价格变动趋势与市场价格是否一致

  1.供应商集中度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本年采购的种类需求增多,因原有供应商无法满足增加的种类需求,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其他供应商进行采购。2021年,公司积极扩展主营业务,较上年增加林化产品、贴面板、干单板生产等业务,相应新增了大量的松脂、刨花板、原木等原材料采购,以及生产用旋切机、干燥机等固定资产采购。公司新增供应商,导致供应商集中程度下降。同时,松脂供应商为景谷当地脂农,均为个人,数量众多且分散,导致供应商集中程度进一步下降。

  上述原因导致2021年公司供应商的集中程度下降,具有合理性。

  2.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

  上述林板业务采购供应商均系木材供应商;上述林化业务采购供应商中,自然人系松脂供应商,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系受托加工方。

  3.原材料采购价格趋势变动情况

  (1)林板原材料采购价格趋势

  原木、单板和表板是公司生产胶合板、细木工板等人造板所需的主要原材料。2021年,公司原木、单板和表板采购价格的主要变动趋势如下图所示:

  表1-2021年度公司原木采购价格变动情况

  ■

  表2-2021年度公司单板采购价格变动情况

  ■

  表3-2021年度公司表板采购价格变动情况

  ■

  原木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如下:

  ■

  上述图表趋势对比可知,2021年中国市场原木价格指数整体呈上升趋势,月度间存在上下波动,于2021年10月达到峰值,之后总体略有回落,12月小幅回升。

  2021年公司原木采购价格呈整体上升趋势,于2021年9月达到峰值后开始回落;单板采购价格同样呈整体上升趋势,于2021年8月达到峰值后开始回落,并于2021年12月略有回升;表板采购价格呈整体上升趋势,在2021年5月和10月达到峰值。

  上述变动情况表明,公司原木、单板采购价格波动与中国市场原木价格指数整体上呈正相关关系,月度间波动不同主要受树种、地区等影响;表板采购价格波动与中国市场原木价格指数基本走势一致,但由于表板为原木下游制品,其价格可能滞后于原木价格波动,且受到人力、工艺、原木质量和规格等各方因素影响,故其变动趋势与原木不完全一致。

  (2)松脂价格趋势

  松脂是公司生产松香、松节油所需的主要原材料。2021年度,公司松脂采购价格的变动趋势如下图所示:

  ■

  2021年,中国松脂价格指数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

  数据来源:华讯松香网

  将上述两个图表趋势对比,中国松脂价格指数从2021年5月起下跌,于2021年8月达到谷值,而后开始回升,直至2021年10月后呈平稳趋势。

  公司松香采购价格趋势自2021年5月开始下跌,于2021年8月达到谷值,而后回升,直至2021年10月达到峰值后又开始回落。

  上述变动情况表明,公司松脂采购价格波动与中国松脂指数变动趋势呈正相关关系。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采购价格变动趋势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二)核实上述供应商与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资金往来,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公司林板业务、林化业务前五名原料供应商与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如下:

  ■

  上述供应商除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系关联方,其他供应商与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021年公司委托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加工林化产品并支付加工费,同时收回期初应收货款。除此之外,公司与上述供应商仅发生原材料采购业务并支付原材料采购款,无其他资金往来,也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三)结合报告期内各项业务的采购模式、结算政策等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说明应付账款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1.林板业务

  (1)采购和结算模式

  公司林板业务的主要供应商为木材生产与销售企业、辅材生产与销售企业、林木种植个体户等。在采购方式上,主要采用询比价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程序为:采购申请审批——向供应商发送《询价单》——供应商报价——采购价格审批小组审议——合同审批及签订合同——供应商到厂交货——验收并开具收料单、质检报告——对账结算——办理付款审批流程——财务审核并付款。

  上述采购均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报告期内采购和结算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2)年末应付账款增长情况

  2021年和2020年年末应付账款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上述应付账款均系采购原材料木材产生的应付货款。

  2.林化业务

  (1)采购和结算模式

  1)原材料

  公司直接面向云南景谷当地脂农(个人)采购原材料松脂,具体程序为:通过信息渠道发布收购价格信息——联系脂农——与脂农商谈供应价格——脂农交脂到指定地点——对松脂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开具验收单——收集脂农信息(脂农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并填写领款条)——办理付款手续、建立收购台账——财务审核——办理付款审批流程——财务付款。

  2)委托加工

  公司委托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进行林化产品的加工生产,具体程序为: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原材料移交受托方——受托方生产加工——移交产品、办理产品移交单——办理委托加工结算单——取得发票——办理付款审批流程——财务审核并付款。

  上述采购均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报告期内采购和结算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2)年末应付账款增长情况

  2021年和2020年年末应付账款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上述应付账款均系采购原材料松脂和委托加工方产生的应付货款。

  3.应付账款增长的合理性

  截止2021年末,公司应付账款同比增长419.11%,主要系公司2021年度生产和销售大幅增长,所需的原材料采购增加所致。同时,四季度为当地非雨季,松脂、木材需要备货,以保证下年一季度新增订单的正常生产。因而,应付账款增长具有合理性。

  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公司采购原材料种类和数量需求增多,面向的供应商类型变化,导致报告期内供应商集中度下降。公司主要原料木材、松脂采购价格变动趋势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基本一致。除关联方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外,公司供应商与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受采购增加和期末备货影响,报告期末应付账款出现增长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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