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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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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2-050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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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7,651万股,占本次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8%

  2.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东北制药A股普通股

  3.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2年7月26日

  4.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525人

  5.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2.716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制药”或“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20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5月2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2年7月14日。

  (二)首次授予数量:7,651万股。

  (三)首次授予人数:525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其他人员。

  (四)首次授予价格:2.716元/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东北制药A股普通股,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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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本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也不含独立董事、监事;

  2.本激励计划的任一激励对象通过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被授予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于本激励计划公告日的股本总额的1%;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本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和24个月,各期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50%、50%。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在未来24个月内分二期解除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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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根据本计划不能解除限售,则由公司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分红在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本计划不能解除限售,则由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

  (六)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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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年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激励成本摊销前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即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激励成本加回后的净利润)。

  (2)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及以上,则其当年度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仍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则其当年度所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七)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限制性股票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有5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或岗位调整等原因未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549人调整为525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288万股调整为7,651万股。首次授予部分未获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至预留部分,调整后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49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其他方案要素均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方案一致。

  四、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7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403号),对截至2022年7月14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47,873,265.00元,股本为1,347,873,265.00元。贵公司2022年5月31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文件,2022年5月10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贵公司对激励对象进行核查后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可参与行权的激励对象为549人,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为8,288万股,行权价格为2.73元/股。2022年7月14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贵公司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将行权价格调整为2.716元/股,并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实际参与行权的激励对象为525人,定向增发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651万股,行权价格为2.716元/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24,383,265.00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22年7月14日止,贵公司已收到股东认缴出资款人民币207,801,160.00元(贰亿零柒佰捌拾万壹仟壹佰陆拾元整),其中,计入股本76,51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131,291,160.00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47,873,265.00元,股本人民币 1,347,873,265.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24,383,265.00元,累计股本人民币1,424,383,265.00元。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7月14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2年7月26日。

  六、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郭建民先生、孙景成先生、刘琰先生、郑伟女士在登记日6个月内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但是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均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其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其对二级市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上述人员在登记日前6个月内仅存在买入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卖出股票的情况,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不构成短线交易。除上述情形外,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均无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公司股本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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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次股份结构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九、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1,424,383,265股摊薄计算,2021年度公司每股收益为0.07元/股。

  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1,347,873,265股增加至1,424,383,265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授予完成前持有公司股份784,489,285股,占授予完成前公司股份总额比例为58.20%。授予完成后,占公司股份总额比例为55.08%。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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