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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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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2-042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参与认购厦门厦钨新能源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3月1日,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参与认购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40,000 万元与关联方共同参与认购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同日,公司与厦钨新能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参与认购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参与认购厦钨新能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项。

  厦钨新能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4号,以下简称批复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厦钨新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厦钨新能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厦钨新能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参与认购厦钨新能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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