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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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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22-047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7月19日14:3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阎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松江地产投资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8)。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阎鹏、刘新林、李嵘、周岚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票4票,其中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8月5日下午14:30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49)。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22-049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8月5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红桥区湘潭道1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5日

  至2022年8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7月1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7月2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及后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一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一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天津津诚金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请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于2022年7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在天津市红桥区湘潭道1号公司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或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发至公司邮箱。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和持股清单办理与会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贾潞洁

  联系电话:022-58301588

  公司邮箱:songjiangzqb@sina.com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22-048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松江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江地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22年7月20日召开,审议《天津松江地产投资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将对松江地产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由于松江地产100%股权由公司持有,故出资人组仅由公司一家主体组成。

  ●因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涉及天津滨海发展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建设”)支付重整投资款12963.27万元,用于清偿本次重整相关债务及支付本次重整相关费用和共益债务,滨海建设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尚需经松江地产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以及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

  ●过去12个月与关联人滨海建设未进行交易,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松江地产重整概述

  近年来,因财务成本过高、经营管理不善等多重原因,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及外部政策等综合因素影响,松江地产出现重大债务风险和经营困境。经债权人天津同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申请,2021年4月20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松江地产重整。2021年4月21日,法院指定松江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2021年5月12日,法院作出(2021)津02破51号《复函》及(2021)津02破51号之一《决定书》,准许松江地产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并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2021年5月12日,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发布了《天津松江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战略投资者的公告》。

  2021年6月18日9时30分,经法院主持,松江地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表决通过了《天津松江地产投资有限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主要内容为财产管理及变价的基本原则和规则,不涉及债务清偿安排。

  2021年10月20日,法院作出(2021)津02破51号之二《复函》,同意松江地产及管理人向法院提出准许确定三个月期间不计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期限的申请。

  2022年1月19日,法院作出(2021)津02破51号之三《复函》,同意松江地产及管理人向法院提出准许确定六个月期间不计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期限的申请。

  在本次重整过程中,公司关联方滨海建设作为意向战略投资者报名参与松江地产重整投资。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并经监督团监督,确定滨海建设重整战略投资者身份。管理人与滨海建设完成《关于天津松江地产投资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签署,明确滨海建设参与松江地产重整投资的各项核心工作。经法院同意,松江地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22年7月20日召开,审议《天津松江地产投资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二、松江地产重整计划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根据松江地产重整事项整体安排,公司作为松江地产的出资人需对重整计划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进行表决。

  1、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

  根据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与审计报告,松江地产已严重资不抵债,已经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均已陷入困境。如果松江地产进行破产清算,现有各类资产在清偿各类债权后即无剩余财产向出资人分配,出资人权益为0。为挽救松江地产,避免其破产清算,充分保障全体债权人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将对松江地产的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

  2、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内容

  出资人所持松江地产100%股权全部调整,由滨海建设受让,受让条件如下:

  (1)滨海建设支付重整投资款12963.27万元,用于清偿本次重整相关债务及支付本次重整相关费用和共益债务。

  (2)滨海建设承诺投资完成松江地产东湖小镇澜景馨园在建工程续建,向已售房屋购买者交付澜景馨园房屋,并完成房地证津字第110051000197号权证对应的商务金融用地的降容开发。

  3、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后的预期效果

  前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完成后,出资人所持松江地产全部股权将被调整让渡以用于引入重整战略投资者滨海建设。引入战略投资者后,一方面,松江地产所面临的沉重债务负担将得到妥善化解,债权人通过现金、实物资产、留债等多种方式受偿,相较于破产清算状态,显著提高债权总体受偿水平,保障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战略投资者将依托自身房地产及工程建设的优势,提升松江地产的整体经营管理水平,落实在建工程续建工作,满足购房业主交房居住的迫切需求,保障购房业主生存权益。同时,通过商务金融用地的降容开发与整体经营,提升公司项目经营价值,充分激发公司发展潜力,实现良好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关联交易概述

  因重整计划中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涉及滨海建设支付重整投资款12963.27万元,用于清偿本次重整相关债务及支付本次重整相关费用和共益债务等事项,滨海建设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松江地产重整计划中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需经松江地产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以及法院裁定批准。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天津滨海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300554443L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南路88号2-3318号房间

  法定代表人:仲刚

  注册资本:柒亿零伍佰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29日

  经营范围:市政、公路、土木工程项目的建设、开发;商品房销售代理;自有设备租赁;资产管理(金融资产除外);企业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滨海建设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方。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审计。

  五、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属于《股票上市规则》中的向关联方出售资产,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松江地产100%股权。

  公司名称:天津松江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东丽区东丽湖渡假区(天津市东丽湖旅游开发总公司大楼内316-1室)

  法定代表人:马喜德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柒佰陆拾肆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0年01月08日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业、工业商业基础设施、园林绿化业进行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及技术咨询;建筑安装(电力除外);室内外装饰装修;房地产信息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商品房销售;自有房屋租赁。(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整合优化公司资源,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可能导致未来关联人对公司形成潜在损害的情形。本次重整完成后,松江地产将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7月1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递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阎鹏先生、刘新林先生、李嵘先生、周岚女士回避表决,其他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均同意本议案。表决结果:有效票4票,其中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经松江地产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以及法院裁定批准。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整合优化公司资源,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可能导致未来关联人对公司形成潜在损害的情形。本次重整完成后,松江地产将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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