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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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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中信银行将于2022年7月20日起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则以中信银行的规定为准。

  一、适用基金

  ■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详情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客户服务热线:95558

  公司网站:http://www.citicbank.com/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且养老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0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恒优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买基金”)、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基金”)、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基金”)、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基金”)、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球基金”)、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人寿”)、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华普益”)、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排网”)、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丰金融”)共九家机构分别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前述九家机构自2022年7月20日起正式办理本公司中银恒优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8232)、中银恒优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代码:008233)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同时参加前述各机构开展的所有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则以前述各机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详情:

  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2、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219031

  公司网站:www.lufunds.com

  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2555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4、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177

  公司网站:www.snjijin.com

  5、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159-9288

  公司网站:www.danjuanfunds.com

  6、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10

  公司网站:http://fund.sinosig.com/

  7、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080-3388

  公司网站:https://www.puyifund.com/

  8、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3928

  公司网站:www.simuwang.com

  9、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684-0500

  公司网站:www.ifastps.com.cn

  10、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0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2022年第二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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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季度报告全文于2022年7月20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boci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5566 或 021-3883478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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