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7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2-063
债券代码:113591 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债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69,042,7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7月2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9年6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53 号)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胜达”或“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万股,并于2019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360,830,732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10,830,732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数量1名,为控股股东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胜达”)、新胜达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269,04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按截至2022年7月18日,下同)的64.20%。股东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该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2022年7月2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360,830,732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10,830,732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60,830,732股。

  (二)2020年7月27日,公司锁定期为12个月的部分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91,788,032股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为410,830,732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41,788,03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69,042,700股。

  (三)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2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 5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55,000.00 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03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55,000.00万元可转债于2020年7月2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胜达转债”,债券代码“113591”。公司本次发行的“胜达转债”转股期为:2021年1月8日至2026年6月30日。2021年1月8日至2022年7月18日,“胜达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8,270,803股。截至2022年7月18日,公司总股本为419,101,535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50,058,83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69,042,70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

  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如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的,本单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3、本单位所持有的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4、如果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单位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

  (1)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2)及时作出新的承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直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止;(3)如因本单位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予以赔偿;若本单位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未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将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

  大胜达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大胜达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69,042,7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07月26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

  注:因公司尚处于可转债转股期间,公司总股本为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到的截至2022年7月18日的股本数。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注:因公司尚处于可转债转股期间,本次变动前的股本数为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到的截至2022年7月18日的股本数。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