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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08    证券简称:欧科亿    公告编号:2022-053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7月19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7月14日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美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2022年4月21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0,000,0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5月24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因此,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价格)由每股28.30元调整为每股27.60元。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苏振华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拓展公司数控刀具整体解决方案业务,提高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在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株洲欧科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定为准),注册资本5,000万元,由新设立的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快速推进公司整体解决方案布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08    证券简称:欧科亿    公告编号:2022-054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7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7月14日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奕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价格)由每股28.30元调整为每股27.60元。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特此公告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08    证券简称:欧科亿    公告编号:2022-055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株洲欧科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

  商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投资金额:人民币 5,000万元,公司持股100%,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要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核准,

  存在不确定性;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市场环境、行业政策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所带来的风险。公司将加强规范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积极防范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进一步拓展公司数控刀具整体解决方案业务,提高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在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株洲欧科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由新设立的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快速推进公司整体解决方案布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株洲欧科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袁美和

  4、注册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新马工业园(暂定,最终以工商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5、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万元,公司持股100%,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6、经营范围: 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润滑油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暂定,最终以工商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基于对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以及公司自身发展需求的分析而做出的慎重决策,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对公司的持续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全资子公司设立后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更。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要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市场环境、行业政策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所带来的风险。公司将加强规范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积极防范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08    证券简称:欧科亿    公告编号:2022-056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价格)由每股28.30元调整为每股27.60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欧阳祖友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2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的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年4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更正后)》以及《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更正公告》,就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正,本次更正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5、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2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价格)由每股28.30元调整为每股27.60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2022年4月21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0,000,0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5月24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价格)调整为28.30元/股-0.7元/股=27.60元/股。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价格)由每股28.30元调整为每股27.60元。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价格)由每股28.30元调整为每股27.60元。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价格调整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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