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方制药”)于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邓晓娟女士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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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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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晓娟女士质押股份不存在被强制平仓风险。
邓晓娟女士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质押股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东邓晓娟女士提供的《股份质押告知函》;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