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7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2-102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453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 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将积极协调各中介机构按照上述反馈意见要求推进相关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并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该事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2-103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彭超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彭超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彭超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其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业务的正常开展。

  彭超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