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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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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2-061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团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阿克苏中曼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克苏中曼”)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阿克苏中曼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牵头行、代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行组成的银团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银团贷款。截至目前,公司为阿克苏中曼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6,636.27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为提升温宿项目增储上产能力和全面加快温宿项目整体开发进度,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阿克苏中曼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牵头行、代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行组成的银团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银团贷款,期限不超过8年,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以持有的阿克苏中曼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以持有的新疆塔里木盆地温北区块油气开采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证号:C1000002021091318000155)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已分别于2022年4月20日和2022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本次担保金额在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阿克苏中曼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新疆阿克苏温宿县产业园区金龙路1号

  3、法人代表:李春第

  4、注册资本:33,000万元人民币

  5、与公司关系:阿克苏中曼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阿克苏中曼资产总额180,531.95万元,负债总额139,448.90万元,净资产41,083.05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9,675.23万元,净利润19,011.0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阿克苏中曼资产总额199,976.02万元、负债总额144,713.78万元、净资产为55,262.24万元,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0,409.84万元、净利润13,558.9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名称: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行

  3、债务人名称:阿克苏中曼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4、主债权金额:180,000万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何及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贷款资金的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银团成员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等)。

  8、签署日期:2022年7月15日

  四、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质权人: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2、出质人: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主合同债务人:阿克苏中曼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4、金额和期限:主债权的金额和期限依银团贷款合同之约定。

  5、质押标的:出质人以其合法有效持有的阿克苏中曼100%股权向质权人出质。

  6、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质物保管费用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7、签署日期:2022年7月15日

  五、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抵押权人: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2、抵押人: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主合同债务人:阿克苏中曼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4、抵押物:新疆塔里木盆地温北区块油气开采采矿许可证

  5、金额和期限:主债权的金额和期限依银团贷款合同之约定。

  6、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7、签署日期:2022年7月15日

  六、累计担保数额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4,332.7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2.77%,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孙、子公司。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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