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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2-059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并于2022年7月18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秋丽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22年5月27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经“每10股转增4.5股”后由2,053,673,321股增加至2,977,826,315股,注册资本将由2,053,673,321元增加至2,977,826,315元。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7月1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并同意进一步授权相关人员办理与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7月1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7月1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7月1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8月3日(星期三)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7月1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2-060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7月18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7月15日(星期五)分别以电子邮件、电话及直接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树人先生主持,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 细 内 容 请 见2022年7月19日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2-061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

  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22年5月27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经“每10股转增4.5股”后由2,053,673,321股增加至2,977,826,315股,注册资本将由2,053,673,321元增加至2,977,826,315元。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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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上表加粗部分为本次主要修订内容。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公司章程》修订后,相应的章节、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涉及条款引用的,条款序号也相应进行调整。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二、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并同意进一步授权相关人员办理与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公告编号:2022-062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8月3日( 星期三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2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2年7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马鞍山市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5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方能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7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马鞍山市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联系人:韩雨辰 电话:020-88526532

  传真:020-88520623

  邮箱:hanyuchen@sinotio2.com

  6、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5

  2、投票简称:钛白投票

  3、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委托日期: 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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