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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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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2-023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7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5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本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罗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报告和议案: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罗涛先生、吴元东先生、傅维雄先生、赵刚先生、黄成节先生、张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7月1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分别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一表决。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祝韻女士、李晓冬先生、王冠先生、程亭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祝韻女士、李晓冬先生、王冠先生、程亭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7月19日刊载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2022年7月1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分别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一表决。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祝韻女士、李晓冬先生、王冠先生、程亭女士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拟定为税前7万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7月1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7月19日刊载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定于2022年8月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2-024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7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5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奉波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报告和议案: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盛友鹏先生、杨弋先生、吉亦宁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分别对每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逐一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2-025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职工董事1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取得候选人的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罗涛先生、吴元东先生、傅维雄先生、赵刚先生、黄成节先生、张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祝韻女士、李晓冬先生、王冠先生、程亭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祝韻女士、李晓冬先生、王冠先生、程亭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祝韻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董事候选人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一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1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罗涛先生,中国籍,54岁,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贵州盘县发电厂财务科会计、主任会计师,贵州省电力公司财务资产部会计师,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副总会计师,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现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最近五年,除在公司任董事、董事长外,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罗涛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元东先生,中国籍,52岁,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工程建设部工程师,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洪家渡电站建设公司工程部工程师,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索风营电站建设公司经理、党委书记(兼任)电厂筹建处副主任,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沙沱电站建设公司经理,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华电贵州公司)计划发展部主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产业部水电工程管理处处长,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产业部副主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副主任。现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最近五年,除在公司任董事外,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吴元东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傅维雄先生,中国籍,59岁,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分公司生产运营部主任,兼华电燃料有限公司福建调运分公司总经理,华电福建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代主席,中国华电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中国华电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主任。现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华电集团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最近五年,除在公司任董事、在中国华电集团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任董事外,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傅维雄先生在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除此以外,傅维雄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赵刚先生,中国籍,55岁,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国家电力公司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勘测总队物探队副队长、计划经营部副主任、测量分队队长;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测绘分院院长、院长工作部主任;贵州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财政金融贸易研究处副处长、调研员;贵州省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济师、贵州滋黔设备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贵州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经济师;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现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最近五年,除上述任职外,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赵刚先生在公司股东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除此之外,赵刚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成节先生,中国籍,42岁,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重庆乌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业务主办,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成都乌江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重庆乌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投资发展部部长,法律事务部部长,总裁助理兼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现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业投资总监,重庆长电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重庆三峡绿动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湖北三峡富烨绿电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黔江三峡聚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最近五年,除担任上述任职外,还曾担任重庆乌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贵州武陵矿业有限公司董事,贵州武陵磊泰矿业有限公司董事,赤壁长城炭素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重庆安靠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重庆市两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武隆县宏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贵州渝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除此之外,黄成节先生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黄成节先生与除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之外的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建军先生,中国籍,52岁,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历任贵州关兴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贵州省开发投资公司派驻贵州兴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贵州新能实业发展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贵州乌江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部部长,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贵州詹阳动力重工有限公司董事长,贵州西能煤炭勘查开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贵州兴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最近五年,除上述任职外,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张建军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祝韻女士,中国籍,49岁,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高级信用管理师及数据分析师职业资格。历任贵州省审计厅科员,贵州省审计事务所项目经理,贵州明建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现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州黔元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

  最近五年,除在公司任独立董事、在贵州黔元会计师事务所任总经理外,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祝韻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晓冬先生,中国籍,58岁,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律师专业资格,二级律师职称。历任贵州省司法厅主任科员,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独立董事,贵州信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州水矿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咨询委员,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现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州集泰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律专家咨询委员,贵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最近五年,除在公司任独立董事、在贵州水矿集团有限公司任外部董事外,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李晓冬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冠先生,中国籍,42岁,经济法硕士,律师。曾在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北京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职务;兼任第九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国有资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内核召集人,兼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外聘内核委员、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顾问委员会专家库专家。

  最近五年,除在公司任独立董事、在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外,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王冠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程亭女士,中国籍,42岁,管理学博士,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曾任贵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兼任贵州星诚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顾问,贵州省科技厅专家库专家。

  最近五年,除在公司任独立董事外,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程亭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2-026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鉴于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2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盛友鹏先生、杨弋先生、吉亦宁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分别对每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逐一表决。上述3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监事候选人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 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监事候选人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

  二、其他说明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李奉波先生、李正青先生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监事职务,且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李奉波先生、李正青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监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19日

  附件: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盛友鹏先生,中国籍,47岁,硕士研究生,高级政工师、高级工程师。历任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团委书记,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政治工作部副主任、团委书记,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电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法律事务部)主任。现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

  最近五年,除上述任职外,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盛友鹏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弋先生,中国籍,39岁,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历任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计划营销部副主任、物资合同部主任、副总经济师兼财务资产部主任,贵州华电大龙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委委员,贵州华电塘寨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委委员,乌江公司清镇发电分公司副总经理,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主任、财务管理部主任。现任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产部主任。

  最近五年,除上述任职外,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杨弋先生除在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任职外,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吉亦宁女士,中国籍,35岁,硕士,会计师、经济师。历任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风发电厂员工;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员工。现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最近五年,除上述任职外,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吉亦宁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2-027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7月18日,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雇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具体事项如下:

  一、责任保险方案

  1.投保人: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雇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4.保险费: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方案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在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的同时,保障其权益,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2-028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2年8月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8月3日(星期三)15: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8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3日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27日

  7.出席对象:

  (1)2022年7月2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都司高架桥路46号黔源大厦4楼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表一)

  ■

  (二)披露情况

  1.上述有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2.上述有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三)特别事项说明

  1.议案1——议案3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1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为6人,议案2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为4人,议案3应选非职工监事人数为3人。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8月2日(星期二)9:00-11:30,14:00-17:00

  2、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信函登记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都司高架桥路46号黔源大厦21层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50002;传真号码:0851-8521892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海宏

  联系电话:0851-85218945  传真:0851-85218925

  电子邮箱:shihh@gzqydl.cn

  联系地址:贵阳市都司高架桥路46号黔源大厦证券法务部

  邮政编码:550002

  七、备查文件

  1、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39,投票简称:黔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表二)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8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8月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说明:

  1.提案1、2、3项采用累积投票制:(1)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时,表决权数=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2)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3)选举股东代表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2.提案4、5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或“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 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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