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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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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8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于2022年7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2年7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晓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6月17日实施完毕,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7,018.1579万股变更为9,807.5383万股,注册资本由7,018.1579万元变更为9,807.5383万元。

  2、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以及《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和《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部门人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该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规范公司治理,持续符合监管要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及实际情况,公司全面梳理了现有的相关治理制度,拟修订和新增以下制度: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

  本议案中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结合公司2022年战略部署、业务发展规划、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安排,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剩余超额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及超募资金账户结转利息全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董事会审议日,公司超募资金账户的余额为116,082,371.17元(包含超募资金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结转利息),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4.65%,公司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及时将超募资金账户中的结存余额全部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结存余额可能由于利息增加有所变动,预计转出时募集资金账户结存余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超募资金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8月3日15时起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3、《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2)。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1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于2022年7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7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赫雪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及表决程序,促使监事会更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剩余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补流完成后注销超额募集资金账户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2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8月3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副71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3日

  至2022年8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8月1日9:00-11:30,13:00-16: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2年8月1日16: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副71号证券法务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需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8月1日16:00前送达登记地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副71号

  联系电话:029-68669091

  联系人:丁玉凤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0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联新材”或“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剩余超额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及超募资金账户结转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补流实施完毕后注销超募资金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5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3.7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1,995,78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44,035,867.24元。

  截至2020年8月26日,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该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36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及子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渭南瑞联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原料药项目的议案》,超募资金投资 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渭南瑞联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原料药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三)根据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的议案》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投资额的议案》,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及2022年5月12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上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

  (四)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0年11月12日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循环滚动使用。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2.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1年8月3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循环滚动使用。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3.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8个月循环滚动使用。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五)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23,7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截至董事会审议日,公司拟使用存放于超募资金专户的剩余超募资金余额116,082,371.17元(包含超募资金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结转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超募资金的总额为792,515,867.24元,本次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4.65%,公司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及时将超募资金账户中的结存余额全部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结存余额可能由于利息增加有所变动,预计转出时募集资金账户结存余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超募资金账户。

  四、公司的说明和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和整体战略规划。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将全部剩余超募资金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计划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余额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专项核查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剩余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和2022年度的资金安排,符合公司当前切实需求,有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补流完成后注销超额募集资金账户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剩余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补流完成后注销超额募集资金账户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瑞联新材使用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且合法合规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瑞联新材使用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瑞联新材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瑞联新材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补流完成后注销超募资金账户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9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6月17日实施完毕,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7,018.1579万股变更为9,807.5383万股,注册资本由7,018.1579万元变更为9,807.5383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以及《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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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和《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网上公告附件。

  (一)《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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