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7月1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2-035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华数据”)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2年7月13日、2022年7月14日、2022年7月1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近日A股市场对储能概念关注度较高,今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促进储能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而储能业务一直以来作为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发展重点,公司拥有全系列、全场景储能解决方案,公司是否受益于该行业还需要关注该行业政策落地以及市场情况。公司将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进行市场开拓与产能布局,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有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五)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六)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七)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三)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