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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1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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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2-035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将达到上市规则第7.4.2 条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定期报告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合计18,467.0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87,077.40万元)的9.9%。案件的主要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案件中,多数为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要求交易对方支付逾期货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已收回全部款项的案件的金额为6,038.59万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持续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有利于改善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

  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在进行过程中,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四、其他应注意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人民法院出具的相关文书。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8日

  附件:

  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2-036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龙羽,证券代码:002882)于2022年7月14日、7月1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书面问询的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针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郑会杰先生近期有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2年8月30日。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公司2022年半年度业绩信息未对外提供。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 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2-037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郑会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本公司股份31,673,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32% )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郑会杰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和大宗交易方式(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329,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 )。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郑会杰先生的监护人蔡巧珊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32,900,000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4,32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郑会杰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减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1、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00%。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人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处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会杰先生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郑会杰先生的监护人蔡巧珊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期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郑会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郑会杰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郑会杰先生的监护人蔡巧珊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 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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