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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1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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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3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7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7月6日以电话通知的方式传达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昊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7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4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7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7月6日以电话通知的方式传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文彬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5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一、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不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继续推进,公司董事会拟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延长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我们认为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继续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6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8月3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依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3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8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3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2号公司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27日。

  8、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2年7月2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以上提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8月2日 9:00-11:00 及 14:00-16:00;

  (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2年8月2日当天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ir@aohaichina.com);

  (3)传真方式登记时间:2022年8月2日当天 16:00 之前发送传真到公司传真号(0769-86975555)。

  3、登记手续: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持股凭证复印件;⑥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④持股凭证复印件。

  (2)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股东可根据现场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所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签署“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字样。

  ①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ir@aohaichina.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②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已填写的股东大会回执(详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中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现场登记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2号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蔺政

  电话:0769-86975555

  传真:0769-86975555

  电子邮箱:ir@aohaichina.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4、请准备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登 记时间内报名。为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三十分钟办理会议入场手续,迟到或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者不得入场。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93

  2、投票简称:奥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如股东对提案 1.00 至2.00 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提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8月3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3日上午 9:15 至 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 /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三: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2年8月2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ir@aohaichina.com)或传真方式(传真:0769-86975555)交回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2号证券事务部,邮编:523723。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7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奥海科技,证券代码:002993)于2022年7月13日、7月14日、7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2.5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已于2022年7月13日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22-042公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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