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发布《包钢股份关于与北方稀土重新签署稀土精矿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编号:(临)2022-037),拟自2022年7月1日起与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稀土”)稀土精矿交易价格调整为不含税39189元/吨(干量,REO=50%),REO每增减1%,不含税价格增减783.78元/吨(干量),稀土精矿2022年交易总量不超过23万吨(干量,REO=50%),公司拟与北方稀土重新签署《稀土精矿供应合同》,待双方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实施。北方稀土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未能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相关议案审议情况
北方稀土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该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35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884,000,3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152%。根据该次股东大会的审议及表决情况,会议未通过《关于调整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及增加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总金额的议案》。
二、未通过议案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包钢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2-035)。
北方稀土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及增加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总金额的议案》,详见其发布的《北方稀土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2-048)。2022年7月15日,北方稀土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充分讨论并认真审议后,形成表决结果。《关于调整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及增加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总金额的议案》同意票数251,051,832股,占比45.4589%;反对票数301,130,436股,占比54.5269%;弃权票数77,800股,占比0.0142%,该议案未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北方稀土发布的《北方稀土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2-054)。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与北方稀土协商相关事宜,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