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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1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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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7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此外,因公司未满足2021年的业绩考核目标而使得当年度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回购注销处理。综上,公司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525,000股作回购注销处理。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有关情况

  ■

  一、本次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22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系统中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7月23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7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1年7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2年4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合计525,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同意注销合计317,500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向部分激励对象回购已发行的限制性股票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1、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或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本次,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7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2、根据《激励计划》关于业绩考核的相关规定:

  ■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期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低于116%,未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因此公司将对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41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25,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525,0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了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递交了回购注销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7月20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9,126,000股变更为88,601,000股。

  (四)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约为3,948,000元。(不包括按相关约定应支付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回购注销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依照《公司法》《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登记等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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