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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1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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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A15版)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及综合毛利率基本保持平稳,2020及2021年度因运费仓储费重分类入主营业务成本的原因,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

  5、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及购买理财产品的收支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取得银行借款产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到期债务、支付股利以及向股东支付的减资款项。

  (三)股利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一般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公司股利的分配采取现金股利、股票股利或上述两者结合的方式;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盈利情况和发展计划提出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后由公司董事会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以分配中期股利。

  2、发行人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进行股利分配。

  3、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1)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为保证上市前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草案)》,其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内容如下:

  “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业务未来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对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采取现金或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②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且不存在影响现金分红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

  ③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现金分红比例: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以下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未来有重大资金投入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的,则根据公司有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计划,由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提高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的最低比例。

  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应履行下述决策程序为: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提出和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2)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在当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还应说明原因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5)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的,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6)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表决。

  3、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并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为充分考虑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该次股东大会应同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4、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2)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的政策,增加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未来公司的股利分配做出了细化安排。

  1、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对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采取现金或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条件

  ①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②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且不存在影响现金分红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

  ③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以下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未来有重大资金投入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的,则根据公司有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计划,由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提高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的最低比例。

  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6)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①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提出和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②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③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④在当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还应说明原因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⑤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的,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⑥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表决。

  (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并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为充分考虑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该次股东大会应同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8)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①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②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③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④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⑤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2、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将通过证券市场开辟新的融资渠道,为公司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打下重要基础。作为公众公司,公司将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在兼顾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1)未来利润分配方案制定考量因素: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盈利情况、发展战略、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以对股利分配做出良好的制度性安排,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未来利润分配方案制定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公司监事的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除非有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3)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预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4)未来利润分配规划的修改调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规划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规划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劵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如果未来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净利润保持稳定增长,则公司每年现金分红金额的增幅将至少与净利润增长幅度保持一致。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4、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前公司的老股东和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加的社会公众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四)子公司及分公司基本情况

  1、南通通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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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迈高零部件

  ■

  3、常润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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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迈高机械

  ■

  注1: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生产,拟解散;

  注2: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

  5、安徽通润

  ■

  6、承德通润

  ■

  7、承德润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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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通润汽修

  ■

  9、通润举升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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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通润汽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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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通润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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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通润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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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通润冲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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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通润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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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通润包装(已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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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天润汽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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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美国通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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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佛山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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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987.3334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募集资金数额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向投资者询价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向与公司主业相关的项目。募投项目实施后,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产能,提高市场份额,增强研发实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项目的资金需求量,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其它方式自筹解决。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后若有剩余,则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并且在使用该等资金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后实施。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

  公司于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该项制度规定,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中管理。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公司将依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公司上市后将在规定时间内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产生同业竞争且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千斤顶及其延伸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对现有业务体系的发展、提高和完善,能够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并有效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提升公司竞争实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对发行人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方面的独立性不构成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情况

  汽车维修保养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与信息化项目建设单位为发行人子公司天润汽修。

  2021年6月30日,常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常熟天润汽车维修设备有限公司出具《成交确认书》(常资规工挂[2021]36号),载明天润汽修以2,643.6725万元的报价竞得常熟市2021G033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021年11月29日,天润汽修取得了上述募投项目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苏[2021]常熟市不动产权第8145905号)。

  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建设主体为迈高零部件,迈高零部件建设项目所使用的土地为南通通润拥有的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苏(2017)海安县不动产权第0004118号。

  (六)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意见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备案及环评批复/复函;发行人汽车维修保养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与信息化项目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苏[2021]常熟市不动产权第8145905号);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与他人进行合作的情形,不会导致同业竞争;发行人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后,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汽车维修保养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解决产能瓶颈,提升工艺技术水平,提升产品质量,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研发中心与信息化项目的实施有助于促进公司技术升级,改善研发环境,满足技术研发需求,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提高核心竞争力,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解决产能瓶颈,满足市场需求,有利于改进工艺,提高产品品质,实现规模化生产,提高综合实力。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均会增加,资产负债率会有所降低,公司的盈利能力将有所提高。

  第五节  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并不表明风险依排列次序发生。

  一、行业及市场风险

  (一)商用千斤顶及工具、专业汽保维修设备面临的全球汽车保有量增速放缓风险

  公司的商用千斤顶及工具、专业汽保维修设备作为汽车保养维修不可缺少的举升工具,主要供应汽车售后市场,市场需求主要取决于全球汽车保有量。近年来,全球汽车保有量稳步增长,截至2019年底,已突破13.68亿辆,其中发行人主要出口国美国的汽车保有量约为2.78亿辆。此外,随着国内汽车市场的发展,国内汽车保有量也快速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21年末,全国汽车保有量超过3.02亿辆。庞大的全球汽车保有量基数及其持续的增长是汽车后市场发展的主要推动力。

  但是,如果全球经济长期低迷,可能导致全球汽车保有量增速放缓甚至呈现负增长,从而影响汽车后市场的整体需求情况,上述情形可能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负面影响。

  (二)汽车配套零部件面临的全球汽车产销量增速放缓风险

  公司的汽车配套零部件作为常规随车工具,主要供应整车配套市场,市场需求主要取决于全球汽车产销量。2010年至2017年,全球汽车行业持续增长,汽车销量年均复合增长率达4.93%。自2018年以来,受全球宏观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全球汽车行业发展放缓,汽车产销量连续三年出现下滑,其中2018年、2019年、2020年全球汽车销量分别同比下滑约0.63%、3.95%、13.00%,国内市场汽车销量分别同比下滑约2.76%、8.23%、1.90%,但在2021年度,国内汽车销量同比增长3.8%,结束了2018年以来连续三年下降的局面。

  未来,如果全球及我国宏观经济持续低迷、海外新冠疫情持续蔓延、汽车行业持续不景气,汽车产销量可能进一步下滑,将对汽车零部件行业造成较大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三)新冠疫情相关风险

  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全球范围内相继暴发,2020年上半年境内外主要整车厂均存在阶段性停工。受下游各整车厂商停产停工的影响,公司汽车配套零部件2020年度销售额较2019年度下降10.05%,2021年度销售额虽较2020年度上升7.35%,但尚未恢复到疫情前的2019年度的销售额水平。

  在中央及地方政府一系列支持政策的支持和鼓舞下,目前国内新冠疫情已基本得到有效控制,公司及国内下游整车厂商各项经营活动均恢复正常,新冠疫情对公司国内市场的销售影响较小。但随着新冠病毒毒株的不断变异,国内疫情仍可能存在反复,进而可能会影响到公司及国内下游整车厂商的经营活动。此外,目前海外新冠疫情持续蔓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如果海外整车厂再次出现停产停工,或海外疫情的蔓延进一步影响全球汽车的需求和产量,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四)境外销售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境外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189,307.32万元、189,644.60万元和241,541.59万元,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8.02%、77.86%和80.32%。

  公司境外客户主要分布于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若这些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环境、汽车消费政策、汽车进出口政策、国家之间的国际关系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境外销售产生负面影响。

  (五)市场竞争的风险

  随着国内外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优秀企业将进入到汽车零部件行业参与竞争,公司将在技术实力、营销网络方面等各方面面临挑战。未来公司若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及时、全面地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加大资本投入、提高生产效率,公司将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并进一步影响发行人的未来发展。

  二、经营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等大宗金属材料,直接材料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高。钢材加工行业是周期性行业,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较大,价格波动较为明显。钢材料价格上涨时,公司向下游客户谈判提升产品价格需要一定的时间,故钢材价格变动对公司经营有较大影响。若未来钢材价格持续上涨,公司未能成功将涨价部分转移给客户,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二)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商用千斤顶、随车配套千斤顶以及专业千斤顶、举升机等汽车维修保养设备,主要用于各类车辆修理时抬升整体车身,或其他质量较重物体的起重,其产品质量不仅影响使用人员的工作效率,也与使用人员的人身安全息息相关。

  公司产品型号众多,质量控制贯穿在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管理难度较大,若公司因生产技术水平、质检过程等方面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公司将可能面临人身损害赔偿风险、违约赔偿风险以及公司品牌形象受损风险,公司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瑕疵土地无法取得权属证书的风险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安徽通润使用的土地存在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形,该等瑕疵土地占发行人自有土地使用权总面积的比例约为0.5%。虽然前述土地占比较小,相关部门已出具了相关合法合规证明,且安徽通润正在办理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的手续,但是相关权属证书的办理以及办理完毕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四)经营活动相关的诉讼风险

  因发行人所销售的产品的数量和品种较多且客户、供应商遍布区域较广,若在后续经营中,发行人不能妥善处理与客户、供应商之间的业务关系,将可能发生法律纠纷,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虽然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但是仍不排除未来可能发生潜在诉讼或仲裁的风险。

  三、政策风险

  (一)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的风险

  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公司出口美国的销售收入分别为92,118.40万元、104,188.35万元和130,151.7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37.97%、42.77%和43.28%。

  自2018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升温,发行人出口美国的主要产品被列入加征关税的清单之中。此后虽中美两国达成了贸易协议,但美国是否会提高现有关税税率或出台新的加征关税措施尚不明确。若未来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出口退税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公司主要产品均享受出口退税。如果国家调整公司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降低退税率或取消出口退税,则不可退税部分将计入公司经营成本,公司可能无法将增加的成本完全内部消化或向下游客户转嫁,从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政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安徽通润均系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除此之外,发行人享受产品出口增值税退税、项目拨款、财政补贴等政策。如果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再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评定条件或国家财税政策调整,公司经营将受到影响,存在财政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四、财务风险

  (一)人民币升值产生的汇兑损失风险

  公司境外销售收入较高,由于公司出口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人民币兑美元的升值将使公司外币资产换算为人民币时的数额减少,产生汇兑损失。近年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较大。如果人民币短期内出现大幅升值,而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汇兑损失,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短期偿债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0.94倍、1.07倍和1.38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64倍、0.74倍和0.84倍,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偏低。公司目前主要依靠股东资本金投入、自身经营积累及银行贷款来解决融资问题,融资渠道较为单一,鉴于公司未来仍将持续进行产品更新迭代、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资金需求量也将不断增加,若未能及时获取足够资金,则公司将面临较高的短期偿债风险,对公司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三)存货积压及减值风险

  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0,467.12万元和54,746.04万元,较2019年末和2020年末分别上升25.27%和35.29%,主要系2020年下半年以来全球海运运力紧张,部分客户无法及时提货所致,以及2021年以来钢材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的产品单位成本增加。如果未来全球海运紧张情况不能及时疏解,公司存货金额将持续保持较高水平,存货周转率将持续下降,进而对公司资金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如果产品或原材料价格随着原材料价格大幅下降,存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变现净值,公司也将面临存货减值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盈利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汽车维修保养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与信息化项目、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募投项目主要旨在进一步扩大公司产能,提高市场份额,增强研发实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的主要产品制造水平及供货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高,解决生产能力受限问题,项目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但是若未来全球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全球汽车保有量增速放缓、全球汽车产销量增速放缓,整车配套市场和汽车后市场需求下滑,公司将面临一定的销售压力。虽然公司已经积累了一大批优质客户,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但由于市场开拓工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新增产能的消化情况不及预期,公司将面临募投项目收益无法达到预期甚至初期亏损的风险。

  (二)本次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摊薄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规模将扩大,净资产规模及每股净资产水平都将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实现需要一定周期,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因此公司面临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当年每股收益相比上一年度每股收益下滑的风险。

  (三)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或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影响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投入较大,将产生较大的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从而扩大公司的生产能力及综合实力,实现业务规模增加和利润增长。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折旧、摊销在募投项目建成初期将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一定影响,但随着募投项目的效益逐步产生以及公司盈利能力的持续稳定提升,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将显著下降。但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现有业务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收入及利润水平未实现既定目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存在因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增加而引致的固定资产折旧或者无形资产摊销影响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

  六、技术风险

  (一)技术研发风险

  随着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和产品设计、技术标准的不断提高,如果公司不能保持持续创新能力,把握适应市场需求的技术发展趋势,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将被削弱。此外,若公司无法根据市场和客户需求及时更新产品生产工艺及技术标准,则存在核心技术被替代、淘汰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技术失密的风险

  经过长期不间断的技术改造和生产研发经验积累,公司在各类千斤顶及其延伸产品的研发制造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取得了200多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80多项。目前行业内对技术人才的争夺较为激烈,如出现核心技术员工流失等情况,有可能导致公司核心技术失密。

  七、管理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JUN JI合计可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的比例为78.35%。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不当行使表决权、管理权等方式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决策,从而对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因而公司面临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二)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快速发展需要更多高级人才,特别是公司上市后,对高层次管理人才、技术人才的需求将大量增加,并将成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此外,公司也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导致的人力成本上升的问题。如果公司不能按照实际需要落实人才引进和培养,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战略目标的实现可能会受到人力资源的制约。

  (三)补缴社保、公积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形。虽然相关部门已出具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相关违法违规情况的证明,且未要求公司补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承诺承担相关补缴损失,但公司仍面临补缴社保、公积金的风险。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的情况:

  ■

  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主要包括:

  ■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址及时间

  投资者可以在本次发行期间工作日内,在下列地点查阅招股说明书摘要全文及备查文件:

  1、发行人: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熟经济开发区新龙腾工业园

  联系人:周可舒

  电话:0512-52341053

  传真:0512-52343322

  2、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23楼

  联系人:朱国民、赵悦

  电话:021-68826801

  传真:021-68826800

  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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