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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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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88296      证券简称:和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因年报部分内容有误,现对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形成《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版)》。本次更正不涉及对财务报表的调整,对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及经营数据没有影响。

  一、更正情况

  (一)“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之“一、股本变动情况”之“(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更正前: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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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表中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战略配售限售股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数,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转融通借出股份1,342,400股。

  更正后:

  单位: 股

  ■

  ■

  ■

  注:上表中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战略配售限售股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数,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转融通借出股份1,342,400股。

  二、“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之“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之“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更正前:

  单位:股

  ■

  更正后: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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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其他情况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版)》同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96      证券简称:和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5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33,189,248股,限售期为自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达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7月27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848,290股,并于2021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107,393,16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2,981,11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412,042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共涉及146名股东,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总计为33,189,248股,占公司总股本30.9044%,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2年7月27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的承诺如下:

  1、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3)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减持要求。

  (4)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5)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

  (6)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2、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1)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承诺锁定期满后四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累积使用。

  (3)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4)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3、股东共青城东兴博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兴博元”)及其一致行动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股东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建元”)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建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建辕”)承诺:

  (1)公司上市后,本企业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及限售的承诺,在股份锁定及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非公开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2)本企业承诺将在实施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公司所有,公司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有权代表公司直接向公司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企业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4、除公司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东兴博元、东兴证券、上海建元、上海建辕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其他股东所持股份的锁定情况

  其他股东需根据《公司法》第141条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作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达科技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33,189,248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0.9044%。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7月27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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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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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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