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2-078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6月21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126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4)。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2-077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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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7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郑州路43号橡塑新材料大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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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袁仲雪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董事王建业先生、袁嵩先生,独立董事许春华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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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在青岛董家口投资建厂并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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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投资建设功能化新材料项目并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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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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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项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还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茹、徐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