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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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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85         证券简称:苏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8

  转债代码:113640         转债简称:苏利转债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苏利股份”)于 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一、本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近日,公司如期赎回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已到期理财产品,赎回本金共计人民币3,000万元,获得收益合计人民币231,863.01元。前述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赎回情况如下:

  ■

  上述理财产品的详细购买情况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3585         证券简称:苏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7

  转债代码:113640         转债简称:苏利转债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利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31,694,225.49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92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公开发行了9,572,11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57,211,000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957,211,000元(含发行费用),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43,619,440.12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098号《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与保荐机构、子公司、开户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预先投入。截止2022年6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31,694,225.49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1,694,225.4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距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公司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出具了鉴证报告,前述决策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项目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1,694,225.49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2]0011384号《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我们认为,苏利股份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苏利股份公司截止2022年6月1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31,694,225.49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五)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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