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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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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2-035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生产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总金额:17,500.00万元人民币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目前上述条件已满足,合同具备生效条件。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经营工作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本次合同的签订是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的成果,有利于公司不断完善海外业务布局,提高海外市场竞争优势。

  一、签订合同情况概述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北创公司”)与蒙古东珠国际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买方”)签订了500台1520mm轨距铁路集装箱平车(NW27)的采购订单,合同总金额合计17,500.00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对方情况

  1、交易对方名称:蒙古东珠国际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单位地址:蒙古国乌兰巴托市苏和巴特尔区 1分区奥林匹克街奥奇尔中心 6层603号

  3、交易对方简介:蒙古东珠国际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煤炭的集装箱化国际运输。是以蒙古国煤贸矿产运输至中国为主要经营范围的跨国公司,是北创公司此次铁路货车供货的最终用户。

  4、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涉及主要条款

  1、合同名称:产品购销合同

  2、产品名称、型号、单位、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

  供货时间表(签订合同后)

  ■

  3、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按本合同明细供货,生产、制造、检验、材料等技术标准符合要求。供方对产品质量负责,质保期为车辆到达二连浩特制定地点后12个月。

  4、交货地点:由卖方对货物完成出口报关后,将货物、提单、产品合格证同时交于中国二连浩特口岸买方制定地点。

  5、付款方式:人民币结算。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买方以电汇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保证金共计600万元人民币,该保证金可作为本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铁路平车的部分货款;货物批量(按买方要求)出厂后至二连浩特指定地点交货前阶段内,买方以电汇方式支付该批量货物100%货款给卖方,卖方收款后将该批量货物和提单交予买方,同时为买方开具货值10%的质保保函,有效期为12个月。

  6、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若一方解除合同,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2)若卖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货物交验的,可有30天宽限期,超过宽限期的,卖方须根据逾期时间按逾期交付货物对应货款的1%。/天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付款期限同时顺延。

  (3)卖方将货物发运至二连浩特指定地点后,如买方未按时支付货款,可有5天免责宽限期,超过宽限期的,卖方可自行处理其货物,并向买方索赔(不限于口岸存储费、货物滞留费、运输保险费等)。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经营工作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本次合同的签订是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的成果,有利于公司不断完善海外业务布局,提高海外市场竞争优势。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客户支付货款延迟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对合同实际应收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产品购销合同》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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