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7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2-087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22年7月6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12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公司董事会共计9名董事,实际出席会议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史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

  公司因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1元(含税)。根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公司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由4.91元/股调整为4.79元/股(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金史平、王琨、吴志雄、颜桢芳已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332,02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琨已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3名激励对象、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其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全部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7,600份将由公司进行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王朕等2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个人当年业绩考核未达到全额解锁条件的原因,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63,04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回购并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2-088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7月6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1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均已满足。经考核,预留授予部分的5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B,4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C,除上述9名激励对象不符合全额解锁条件外,其他激励对象考核成绩均符合全额解锁条件。根据考核评级,按相应的解锁比例进行解锁。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332,02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9%。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辞去在公司担任的全部职务,其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全部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7,600份将由公司进行注销。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王朕等2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个人当年业绩考核未达到A等原因,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63,04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回购并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2-089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由4.91元/股调整为4.79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2年3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将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由4.91元/股调整为4.79元/股。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调整事项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调整的情况

  1、调整原因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1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帐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6月28日实施完毕。

  2、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因此公司将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由4.91元/股调整为4.79元/股(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因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对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调整,该调整符合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本次调整事项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2-090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51人,其中预留授予50人,暂缓授予1人;

  ●本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332,020股,其中预留授予280,020股,暂缓授予52,000股,共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9%;

  ●本期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332,020股(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实施完成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作相应调整),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9%。

  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6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并于2020年9月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3、2020年9月14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对《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20年9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2021年4月30日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向50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授予的核查意见。

  6、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确定以2021年5月18日为限制性股票的暂缓授予日,向激励对象王琨先生授予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8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21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因激励对象陈丹凤、刘宇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回购注销陈丹凤、刘宇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2,5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52元/股(四舍五入),注销陈丹凤、刘宇已授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0,000份。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朱良晶、邓宇辉、刘凌、徐慧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回购注销朱良晶、邓宇辉、刘凌、徐慧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4,400股,注销朱良晶、邓宇辉、刘凌、徐慧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57,600份。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92.872万股,占当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5%。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0、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332,02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9%。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1、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王朕、杨渝、聂明明持有的股票期权全部尚未行权,同意公司将注销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7,600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2、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王朕等2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53,0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解锁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说明

  1、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说明

  ■

  2、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说明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锁条件均已满足。经考核,预留授予部分有5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B,4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C,除上述9名激励对象不符合当年全额解锁条件外,其余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和暂缓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符合当年全额解锁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332,02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9%。公司董事会将按照《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三、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可解锁数量

  1、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可解锁数量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0人,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股数为450,000股,因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实施完成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转增0.3股),故调整为585,000股。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占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为50%,本激励计划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2,500股。根据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有9名激励对象不符合当年全额解锁条件。因此,本次符合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0,02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8%。具体情况如下:

  ■

  注:

  公司原股权激励对象中有9名激励对象不符合当年全额解锁条件,公司将对上述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锁条件的12,4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表中剩余未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该部分将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

  2、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可解锁数量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人,原暂缓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王琨获授限制性股票总股数为100,000股,因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实施完成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转增0.3股),故调整为130,000股。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占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为40%,根据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本激励计划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0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1%。具体情况如下:

  ■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拟解锁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的要求,经考核,预留授予有5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B,4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C,除上述9名激励对象不符合全额解锁条件外,其他激励对象考核成绩均符合全额解锁条件。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的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均已满足。经考核,预留授予部分的5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B,4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C,除上述9名激励对象不符合全额解锁条件外,其他激励对象考核成绩均符合全额解锁条件。根据考核评级,按相应的解锁比例进行解锁。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332,02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9%。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

  六、律师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金桥信息本次激励计划及本次解锁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金桥信息和本次解锁涉及的激励对象具备《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锁条件;本次解锁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2-091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全部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7,600份进行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6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并于2020年9月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3、2020年9月14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对《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4、2020年9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2021年4月30日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向50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授予的核查意见。

  6、2021年5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2021年5月18日为限制性股票的暂缓授予日,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授予的核查意见。

  7、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同意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陈丹凤、刘宇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32,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同意对陈丹凤、刘宇首次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0,000份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朱良晶、邓宇辉、刘凌、徐慧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回购注销朱良晶、邓宇辉、刘凌、徐慧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4,400股,注销朱良晶、邓宇辉、刘凌、徐慧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57,600份。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92.872万股,占当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5%。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0、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332,02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9%。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1、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王朕、杨渝、聂明明持有的股票期权全部尚未行权,同意公司将注销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7,600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2、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王朕等2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53,0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年2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3月3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并于2022年3月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3、2022年3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对《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22年3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聂明明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0,000份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6、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聂明明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1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

  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条款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王朕、杨渝、聂明明因离职,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王朕、杨渝、聂明明的股票期权全部尚未行权,公司将注销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7,600份。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聂明明的股票期权全部尚未行权,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0,000份。

  综上所述,公司将注销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全部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7,600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注销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7,600份。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我们对此无异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辞去在公司担任的全部职务,其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全部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7,600份将由公司进行注销。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

  六、律师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金桥信息本次激励计划、本次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金桥信息因激励对象离职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金桥信息尚需就本次注销事宜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实施本次注销涉及事宜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注销所涉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2-092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王朕等2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63,0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6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并于2020年9月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3、2020年9月14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对《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20年9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2021年4月30日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向50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授予的核查意见。

  6、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21年5月18日为限制性股票的暂缓授予日,向激励对象王琨先生授予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8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21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因激励对象陈丹凤、刘宇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回购注销陈丹凤、刘宇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2,5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52元/股(四舍五入),注销陈丹凤、刘宇已授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0,000份。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朱良晶、邓宇辉、刘凌、徐慧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回购注销朱良晶、邓宇辉、刘凌、徐慧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4,400股,注销朱良晶、邓宇辉、刘凌、徐慧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57,600份。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92.872万股,占当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5%。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0、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332,02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9%。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1、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王朕、杨渝、聂明明持有的股票期权全部尚未行权,同意公司将注销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7,600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2、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王朕等2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53,0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年2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3月3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并于2022年3月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3、2022年3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对《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22年3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聂明明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0,000份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6、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聂明明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1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条款规定:

  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王朕、聂明明因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如激励对象个人当年考核结果为A,激励对象可全额解除限售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如激励对象个人当年考核结果为B,则激励对象可按80%解除限售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如激励对象个人当年考核结果为C,则激励对象可按60%解除限售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如激励对象个人当年考核为D,则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7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B,4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C;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有5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B,4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C。公司将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办理相关回购注销事宜。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2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3,0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7%。

  (二)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数量调整说明

  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相关条款,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1、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实施完成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282,227,70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股转增0.3股。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实施完成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363,988,82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1元(含税)。

  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相关条款规定,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由于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2020年度、2021年度的现金分红均由公司代管,未实际派发,因此派息相关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

  (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

  1、2020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数量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王朕获授2020年限制性股票为8,000股,因其离职,所获授的800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尚未解锁;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聂明明获授2020年限制性股票10,000股,已解锁4,000股,剩余未解锁6,000股;其余11名激励对象因2021年个人业绩考核未达到A,未获得当年全额解锁资格,未解锁股份合计为17,200股。首次授予价格为5.87元/股,由于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实施完成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故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13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1,200股调整为40,560股,回购价格由5.87元/股调整为4.52元/股(四舍五入)。

  2、2020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数量

  预留授予9名激励对象因2021年个人业绩考核未达到A,未获得当年全额解锁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股份为9,600股,预留授予价格为5.30元/股。由于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实施完成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故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600股调整为12,480股,回购价格由5.30元/股调整为4.08元/股(四舍五入)。

  3、202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数量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聂明明因离职,其获授1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91元/股,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不做调整。

  (四)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回购金额总计283,349.60元。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不考虑其他事项的影响,公司股份总数将由目前的367,822,078股变更为367,759,038股。

  单位:股

  ■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了调整,该调整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调整。

  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王朕等2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当年业绩考核未达到A,同意回购注销上述2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63,040股。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我们对此无异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王朕等2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个人当年业绩考核未达到A的原因,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63,04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回购并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合法、有效。

  七、律师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金桥信息本次激励计划、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金桥信息因激励对象离职拟实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涉及调整后的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金桥信息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减资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2-093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股票事宜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

  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王朕等22名离职或个人当年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2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63,0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7%。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3,040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情况,总股本将由367,822,078股变更为367,759,038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367,822,078元变更为367,759,038元。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25号楼

  2、邮编:200233

  3、申报时间:2022年7月14日至2022年8月27日(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联系人:邵乐

  5、联系电话:021-33674396

  6、传真:021-64647869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