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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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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2-040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七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七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2-041号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1)关联董事王博、李海欣、张格领、王强回避表决,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与受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2)关联董事李海欣回避表决,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与中白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刊登的2022-042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该议案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修订后的《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修订后的《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修订后的《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后的《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

  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刊登的2022-043号公告。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2-041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推动业务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一、交易概述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4.5亿美元,保理融资期限不超过1080天。

  3、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情况

  交易标的为公司(含子公司)依照基础商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后,应收取而尚未收取的工程款项、出口成套设备或服务等应收账款,总金额不超过4.5亿美元。上述应收账款已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情况。

  三、交易主要内容

  合作机构: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银行,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合作关系,并综合考虑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因素审慎选择。

  保理方式:公司将已办理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银行基于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向公司提供与出口期限匹配的买断型融资服务。

  保理额度:不超过4.5亿美元。

  保理费率:保理融资利息和费用按照美元同业拆借利率适当浮动,具体费率由双方协商确定。

  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080天。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含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助于盘活应收账款、加速资金周转、增强资产流动性,可以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交易实施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保理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开展保理业务的银行、确定开展保理业务的具体金额等。

  2、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风控部负责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进行监督与检查。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含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快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七、备查文件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2-042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月28日,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2年全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对公司2022年全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调整增加,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总额范围内,根据相关项目进展情况和需要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调整。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19日、2022年4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刊登的2022-004号、2022-016号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调整的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调整原因

  2022年4月4日,公司签署了伊拉克九区天然气中央处理设施项目商务合同,合同金额为411,935,438.83美元,该项目签约即生效。一方面,为做好该项目执行,充分发挥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在能源领域的装备制造优势;另一方面,为充分利用国机工程集团平台,公司及下属公司加强了与国机工程集团的资源协同和业务交流。根据伊拉克九区原油和天然气中央处理设施项目执行进展情况,结合目前开发和执行项目的实际情况,需对部分关联交易进行调整。

  2、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根据公司项目执行情况和业务开展需要,需增加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9,184.84万元,具体如下:增加与国机集团及下属其他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3,715.30万元;增加与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建设”)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9,800.00万元;增加与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机械工程”)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5,548.80万元;增加与中白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白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20.74万元。

  本次调整后,预计公司与受国机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关联方202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913.49万元,预计公司与中白公司202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562.59万元。

  调整后的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因国机集团下属公司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情况于2022年7月12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公司与受控股股东国机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博、李海欣、张格领、王强回避表决,其他3位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与中白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海欣回避表决,其他6位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该议案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调整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6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晓仑,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经营范围为:对外派遣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国内外大型成套设备及工程项目的承包,组织本行业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开发和科研产品的生产、销售;汽车、小轿车及汽车零部件的销售;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进出口业务;出国(境)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组织国内企业出国(境)参、办展;举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截止2022年3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7,067,070.07万元,净资产为12,737,033.5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7,926,273.33万元,净利润41,721.9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建设”)注册资本67,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赵拥军,住所为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77号,经营范围为:建设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咨询;销售机电设备;机械设备租赁;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企业管理培训;对外派遣承包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截止2022年3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745,128.18万元,净资产为122,103.6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89,571.74万元,净利润2,776.3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机械工程”)注册资本412,57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博,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78号,经营范围为: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港澳台地区,有效期至2023年11月03日);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主办境内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外贸咨询和广告、商品展览;与以上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包装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截止2022年3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5,118,831.99万元,净资产为1,864,186.3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61,774.35万元,净利润25,563.3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白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白公司”)注册资本1.5亿美元,董事长罗艳,住所为白俄罗斯明斯克州斯莫列维奇区中白工业园,经营范围为:开发园区土地,进行土地租赁及转让;保证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的设计和建设,管理园区项目、发展基础设施;吸引入驻者和投资者入驻园区。截止2022年6月30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59,047.11万元,净资产为49,479.5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355.70万元,净利润-2,524.3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国机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中机建设、中国机械工程为国机集团直接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2)中白公司的董事李海欣担任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国机集团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世界500强企业。国机集团是一家多元化、国际化的综合性装备工业集团,致力于提供全球化优质服务。中机建设是我国最早成立的大型国有施工企业之一,具备住建部批准的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等,在国际工程承包与项目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中国机械工程是一家以工程承包为核心业务,以贸易、投资、研发以及国际服务为主体的工贸结合、技贸结合的大型国际化综合性企业集团。上述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中白公司是为开发、建设中白工业园项目而设立的,该项目受到中国、白俄罗斯政府的高度重视,获得了白方一系列的优惠条件,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三、新增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采购商品: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采取招标或议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和交易价格。

  (2)销售商品: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3)接受劳务: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采取招标或议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和价格,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以及工程进度支付款项。

  (4)提供劳务:公司向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采取招标或议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价格,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以及工程进度收取款项。

  (5)房屋租赁:公司与关联人租赁房产的价格是在参考附近地区同类商业建筑的市场租金水平的基础上,遵守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的,为正常的商业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合理、公允。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于2014年4月21日与中白公司签署了提供劳务的合同,合同价格为15,352.09万美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2015年3月5日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1,合同价格变更为22,076.67万美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2018年2月14日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2,合同价格变更为24,630.09万美元(约合160,709万元人民币),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2)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与国机集团下属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建设”)签署了接受劳务的合同,合同价格为27,500万元,合同自公司向中机建设发出合同生效函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2017年6月1日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1,新增合同价格为143.94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2018年5月16日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2,新增合同价格为111.14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2018年7月4日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3,新增合同价格为500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3)公司于2016年7月与中机建设签署了接受劳务的合同,合同价格为19,260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且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2017年10月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1,合同价格变更为17,602.58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2018年4月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2,合同价格变更为17,620.36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2019年3月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3,合同价格变更为21,167.15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2019年7月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4,合同价格变更为21,786.77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2020年4月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5,合同价格变更为21,917.22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4)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常州江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5日与中国机械工程签署了销售合同,合同价格为1,750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2020年3月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1,新增合同价格319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5)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常州江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与中国机械工程签署了销售合同,合同价格为3,068.65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2020年1月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1,新增合同价格41.85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6)公司于2020年7月与国机白俄罗斯公司签署了提供劳务的合同,合同价格为3,166.75万美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2020年11月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1,合同价格变更为2,760.17万美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2022年4月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2,合同价格变更为3,260.82万美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7)公司于2021年11月与中国机械工程签署了提供劳务的合同,合同价格为1,800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8)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国机集团下属中元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的合同,租赁标的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号,租赁面积为25,034平方米,年租金为3,044万元,租赁期间为2018年4月1日至2034年12月31日。

  (9)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国机集团下属机械工业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的合同,租赁标的为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52号、平房5幢西侧,租赁面积为8,348.86平方米,年租金为1,158万元,租赁期间为2018年4月1日至2038年3月31日。

  (10)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常州江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与中国机械工程下属公司签署了销售合同,合同价格为1,435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11)公司于2022年5月与中机建设下属公司签署了接受劳务的合同,合同价格为44,801.97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且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公司将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后,根据相关项目进展情况和需要,适时与关联人签署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

  四、调整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从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交易,有助于公司工程承包、咨询设计、装备制造等业务的执行和开展,是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公司房屋租赁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较低,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调整了从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房屋租赁的交易预计额度,有助于充分发挥国机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协同效应,有助于公司工程承包、咨询设计、装备制造等业务的执行和开展,是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2-043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7月28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7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21日。

  (七)出席对象:

  1、2022年7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10层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1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22年7月25日下午4:30前送达或传真至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2022年7月22日、7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8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倩、陆燕泥

  电话:010-82688405,82606936

  传真:010-82688582

  邮箱:002051@camce.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80)

  (五)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51”,投票简称为“中工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7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持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是()否()

  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书有效期限:   天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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