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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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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02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董事金跃国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6月8日收到公司董事金跃国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其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总计不超过182,4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减持期限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于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12月27日期间进行,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在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4)。

  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收到金跃国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止2022年7月12日,金跃国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182,4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完成。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告知如下:

  一、董事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董事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

  2.董事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为四舍五入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上述股份减持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

  3、本次减持的董事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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