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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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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48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7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5号院2号楼鼎兴大厦A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副总裁李大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董事李大伟先生、王炜阳先生、李勇昭先生现场出席,独立董事高冠江先生、刘文湖先生、董中浪先生、马一德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副董事长王天兵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薛斌先生、监事刘凤田女士现场出席,监事周爱林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彭曦德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说明:上表为剔除公司董监高的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天津精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贾伟东、袁青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会股东和参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及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的信息披露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2-050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八届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八届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6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12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斌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计算)。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人,反对票0,弃权票0。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2-049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六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六十三次董事会于2022年7月12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房永斌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0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0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房永斌先生为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八届六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换届时止。(简历附后)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0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增补公司董事长房永斌先生、董事王海滨先生为八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委员,由房永斌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增补后,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由董事长房永斌先生(主任委员),副董事长王天兵先生(副主任委员),董事王海滨先生、王炜阳先生、李大伟先生,独立董事高冠江先生、马一德先生组成。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0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增补公司董事长房永斌先生为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增补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高冠江先生(主任委员)、董中浪先生、马一德先生,董事长房永斌先生,副董事长王天兵先生组成。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0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计算),此次借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临2022-051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0人,反对票0,弃权票0。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13日

  附简历:

  房永斌,男,1972年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建材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驻埃塞俄比亚水泥厂总经理,中国建材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业务三部副经理、总经理,中国建材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铁物总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铁物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临时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2-051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000万元,期限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计算)。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73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39,972,649股新股。本次发行对象为CLH 12(HK)Limited,系Global Logistic Properties Limited(普洛斯)为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而指定的项目公司,发行价格为5.86元/股。

  根据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CHW 津验字[2015]第0090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992,239,723.14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1,026,787.9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71,212,935.16 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7月12日,募集资金余额为8,192.22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685.63万元差异2,493.41万元,主要系利息、手续费、账户维护费等原因累计形成的金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

  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相加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情况

  1、公司于2016年1月19日召开的七届八次董事会和监事会七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临时使用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计算)。公司于2016年5月13日首次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7年5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于2017年5月15日召开的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和监事会七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临时使用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计算)。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首次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6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召开的七届四十次董事会和监事会七届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计算)。公司于2018年8月8日首次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4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的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八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计算)。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首次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合计使用4亿元。截至2020年4月10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八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计算)。公司于2020年6月4日首次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4月26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6、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八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八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计算)。公司于2021年6月4日首次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4月28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和投资者的效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使用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计算),此次借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八届六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中储股份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中储股份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综上,民生证券对中储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本次使用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计算),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计算)。

  七、 上网公告文件

  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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