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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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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ST泰禾    公告编号:2022-032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动减持的公告

  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叶荔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一致行动人叶荔女士本次减持是因法院强制执行造成的被动减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合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194,107,1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0%。公司已履行相关提示义务,后续公司将继续督促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跟进被强制执行进展,要求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366,237,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9%,其中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股数为1,366,203,7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9%。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能存在被法院判定强制执行被动减持股份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叶荔女士函告,其目前正在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工作,以稳定股权。叶荔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的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被司法处置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叶荔女士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一致行动人叶荔女士的函告,获悉叶荔女士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于近期被司法强制执行而导致被动减持公司股份24,889,932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的情况

  (一)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的基本情况

  1、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的基本情况

  ■

  (1)以上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且均为无限售股。

  (2)相关股东的履约能力、追加担保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366,237,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9%。叶荔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的一致行动人,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和追加担保能力。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叶荔女士函告,其目前正在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工作,以稳定股权。叶荔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的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被司法处置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2、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强制执行情况如下:

  ■

  3、股东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

  (二)股东股份被强制执行减持的原因

  叶荔女士向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合计质押了8,000万股(办理质押时为4,000万股,历年权益分派送转后为8,0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股权解押及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号)。

  由于上述质押股票融资违约,法院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叶荔女士所持有的8,0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1%),并要求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协助执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元证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司法处置叶荔女士持有的24,889,93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二、股东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被动减持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叶荔女士本次减持是因法院强制执行造成的被动减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合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194,107,1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0%。公司已履行相关提示义务,后续公司将继续督促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跟进被强制执行进展,要求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366,237,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9%,其中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股数为1,366,203,7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9%。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能存在被法院判定强制执行被动减持股份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叶荔女士函告,其目前正在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工作,以稳定股权。叶荔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的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被司法处置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叶荔女士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叶荔女士的函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ST泰禾   公告编号:2022-033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叶荔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合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194,107,1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0%。公司已履行相关提示义务,后续公司将继续督促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跟进被强制执行进展,要求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366,237,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9%,其中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股数为1,366,203,7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9%。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能存在被法院判定强制执行被动减持股份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叶荔女士函告,其目前正在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工作,以稳定股权。叶荔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的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被司法处置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叶荔女士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一致行动人叶荔女士的函告,获悉叶荔女士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于近期被司法强制执行而导致被动减持公司股份24,889,9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叶荔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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