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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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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ST华资       编号:临2022-050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4日以电话、邮件、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四)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延永先生主持。部分高管和监事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经营范围作如下修改:

  修改前:“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糖、糖蜜;经营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和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进口业务;开展本企业对外合作生产和补偿贸易业务。”

  现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糖、糖蜜;粮食收购;粮油仓储服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粮食加工;食品添加剂生产;酒制品生产;食品添加剂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畜禽养殖;饲料原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餐饮管理;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企业总部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进口业务;开展本企业对外合作生产和补偿贸易业务。”

  本次经营范围变更需经政府市场监管部门核定。

  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经营范围工商变更备案及换发营业执照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新增关于公司党建工作、财务资助、对外捐赠等条款。具体详情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编号:2022-051)。

  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章程工商备案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7月27日上午10:00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编号:2022-052)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ST华资       编号:临2022-051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新增关于公司党建工作、财务资助、对外捐赠等条款,其他条款编号相应顺延。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本次章程修订中涉及的经营范围变更内容,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核定范围为准。

  本次章程修订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修订稿)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ST华资       公告编号:2022-052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7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7月27日10 点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27日

  至2022年7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2年7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及委托代理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2年7月26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30。

  3、登记地点: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一天。

  2、疫情的特殊时期,各参会股东要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司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3、公司联系地址: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014045

  联系电话:(0472)6957548、6957240

  传    真:(0472)4190473、4193504

  联 系 人: 刘秀云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2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7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ST华资           编号:临2022-053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二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9日向上交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请示》。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存在不确定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如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上交所同意,将触及退市情形。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497号)。

  为确保回复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此函件继续延期5个交易日回复。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9日向上交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请示》。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存在不确定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如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上交所同意,将触及退市情形。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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