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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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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2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670,705,3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按分配比例固定原则分配。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70,705,3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7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1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7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7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7月5日至登记日:2022年7月1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山大街238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王华、任晓静、肖旭

  咨询电话:0311-85901311

  传真电话:0311-85901311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9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7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2年7月5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以岭主持,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4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0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7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2年7月5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学东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4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1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81号)核准,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股票74,720,18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6,108,798.84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7,3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88,808,798.84元。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已于2017年2月22日将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288,808,798.84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专户存储。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1原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休门街支行,后更名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2月23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17】第1032号验证报告。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共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计84,762.66万元,其中包含2017年3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7年2月22日预先已投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22,394.04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51,620.2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为6,620.22万元。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金额84,762.66万元比 “截至2022年6月30日实际投入金额” 少46.11万元,是公司于2022年6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预先支付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资金46.11万元,上述事项将在2022年7月15日前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尚未使用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22年6月30日,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银行存储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 原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休门街支行,后更名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周期较长,存在资金暂时闲置情形。经初步测算,预计在未来12个月内有不低于43,000万元处于暂时闲置状态(其中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不低于22,000万元,连花清瘟胶囊国际注册项目不低于13,000万元, 连花清瘟系列产品产能提升项目不低于8,000万元)。鉴于公司发展需要和经营规模的逐步扩大,产品研发及原材料采购等资金的投入越来越大,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决定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部分闲置资金不超过4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2022年6月20日1年期LPR 3.7%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591万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4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相关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公司2022年7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4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可以节省财务费用,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4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 4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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