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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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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2-077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4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7月8日(星期五)在光明区金新农大厦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公司董事长郝立华先生、副董事长陈俊海先生现场出席,其他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郝立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强化激励效果,更好地保障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关于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和《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摘要》,《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修订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公司拟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同步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及《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议案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议于2022年7月26日(星期二)14:30在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电北路18号金新农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8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2-078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7月4日以微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7月8日(星期五)在光明区金新农大厦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李文静女士现场出席,其他监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新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相关内容的修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的修订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修订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和《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修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相关文件的修订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修订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及《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2-079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中关于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设定科学性、合理性说明等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  本次修订的原因

  随着生猪产能的超预期恢复,2021年6月份之后生猪价格下跌并一直于低位震荡运行,2021年度至2022年第一季度,绝大部分生猪养殖企业陷入深度亏损。为减少亏损,公司管理层对未来的形势进行预判,提前在2021年第三季度决定开始淘汰低效产能,公司能繁母猪存栏从最高约7.8 万头降到2021年末时的5万头左右,从而减少了生猪出栏数量,有效降低了损失。2022年上半年生猪价格仍处于低位,基于对行业状况、市场行情以及公司经营情况的考虑,若公司大幅恢复淘汰的产能、盲目增加生猪出栏量,势必将公司拖入非常危险的处境,因此公司2022年生猪出栏数量预计将难以达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原激励计划”)中所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

  鉴于公司原激励计划设定的2022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已不能和公司目前行业状况、经营情况相适应,且达成概率低,这将打击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并影响员工的稳定性,与公司推出股权激励计划的初衷背离,不利于发挥激励作用,不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公司认为有必要对原激励计划中2022年业绩考核指标的达成方案做出优化调整,从而更好地鼓励激励对象最大限度达成业绩指标,推动公司更好发展。

  二、 本次修订的内容

  (一)“特别提示”及“第九章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中“(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在2020年-2022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生猪销售数量”指公司发布的销售情况简报或定期报告的生猪销售数量(不包括公司通过托管所销售的生猪数量)。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在2020年-2022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生猪销售数量”指公司发布的销售情况简报或定期报告的生猪销售数量(不包括公司通过托管所销售的生猪数量);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第九章 三、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设定科学性、合理性说明”

  修订前:

  公司主要从事饲料、生猪、动保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及基于运营商增值服务业务,并为养殖户提供产品、养殖技术服务等综合服务。未来公司将以构建产业链一体化竞争战略为导向,聚焦并做大做强生猪养殖规模,发挥规模优势,夯实核心竞争力。生猪养殖是公司未来重点投入和发展的业务,生猪销售量指标能够反映公司生猪养殖板块的经营状况和成长性。2018年8月我国爆发的非洲猪瘟给我国养猪业发起了巨大的挑战,规范化养猪是生猪养殖的未来趋势。在我国生猪养殖行业集中度快速提升的历史机遇面前,公司将集中精力完成公司业务规模和产业升级的跳跃式发展。并通过提供养殖综合服务,带动饲料、动保产品、种猪、仔猪等产品的协同销售。公司是国内A股上市公司中拥有二家国家级核心种猪场的企业,目前公司年生猪出栏量处在较低的规模,仍有巨大成长的空间。未来公司将通过“自繁自养”并结合“轻资产”运营模式快速扩大商品猪的生产销售规模,把发展的战略重心转向生猪养殖来应对市场的需求。

  为实现公司战略及加强公司的竞争力,公司拟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实施充分激发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经过合理预测并兼顾本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本激励计划选取生猪销售数量增长率作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考核指标能够直接的反映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情况。

  根据本激励计划业绩指标的设定,以2019年生猪销售数量为基数,公司2020年-2022年生猪销售数量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0%、250%和500%。上述业绩考核指标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历史业绩、经营环境、行业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等因素的综合影响,设定的考核指标具有一定的挑战性,有助于提升公司竞争能力以及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解除限售的条件。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修订后:

  公司主要从事饲料、生猪的生产与销售,未来公司将聚焦并做大做强生猪养殖,发挥规模优势,夯实核心竞争力。

  生猪养殖是公司未来重点投入和发展的业务,生猪销售量指标能够反映公司生猪养殖板块的经营状况和成长性。2018年8月我国爆发的非洲猪瘟给我国养猪业发起了巨大的挑战,规范化养猪是生猪养殖的未来趋势。在我国生猪养殖行业集中度快速提升的历史机遇面前,公司将集中精力完成公司业务规模和产业升级的跳跃式发展。公司是国内A股上市公司中拥有二家国家级核心种猪场的企业,目前公司年生猪出栏量处在较低的规模,仍有巨大成长的空间。

  净利润是企业经营的最终成果,净利润指标是衡量企业经营效益的主要指标,能够直接反映公司的盈利能力、管理绩效、价值创造等。

  为实现公司战略及加强公司的竞争力,公司拟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实施充分激发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经过合理预测并兼顾本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本激励计划选取生猪销售数量增长率以及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考核指标能够直接的反映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情况及公司的盈利能力。

  根据本激励计划业绩指标的设定,以2019年生猪销售数量为基数,公司2020年-2022年生猪销售数量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0%、250%和300%,2022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元。上述业绩考核指标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历史业绩、经营环境、行业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等因素的综合影响,设定的考核指标具有一定的挑战性,有助于提升公司竞争能力以及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解除限售的条件。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三)其他说明

  公司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相关的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上述文件其他未修订部分仍然有效并继续执行。

  三、本次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修订是结合公司目前所处的市场环境和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适当调整,调整后的业绩考核指标更具科学性与合理性,有利于公司保持核心人员的稳定性,充分调动团队的积极性,本次修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修订不会导致提前解除限售、不涉及到授予价格的调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考核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的修订,符合激励机制的基本原则、实施目的,有利于公司保持核心人员的稳定性,充分调动团队的积极性,增强团队的向心力和战斗力,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修订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考核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的修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的修订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修订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激励计划(修订稿)》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拟定、审议和公示等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经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要求履行了本次激励计划现阶段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安排;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亦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的表决情况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需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激励计划调整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程序,调整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业绩考核目标具有可行性与合理性,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目标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2-080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7月2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19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7月19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存在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放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否则对相关议案的表决视为无效表决,不计入统计结果;其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的,该授权委托书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否则对相关议案的表决视为无效表决,不计入统计结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电北路18号金新农大厦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已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已于2022年7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5月31日、2022年7月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摘要》《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三)议案1-3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议案1中被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人员需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含已离职人员)需对议案2及议案3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7月25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2年7月25日下午4:00送达)。

  2、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电北路18号金新农大厦16楼)

  4、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丽娜

  电话:0755-27166108/13610162103传真:0755-27166396

  邮箱:jxntech@kingsino.cn

  5、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4、《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48

  2、投票简称:金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7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除以下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外,本委托书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关于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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