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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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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购回的公告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2—26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马公司”)于2021年12月,将持有的公司1218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告》)。

  目前,约定购回期限已到,金海马公司已将该部分股份全部购回,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购回交易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交易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购回交易是金海马公司按照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相关协议履行购回义务,本次购回交易完成后,金海马公司不存在其他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情况。

  2.本次购回交易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损坏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二年七月八日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2—27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3,752,9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2%,其中质押41,044,533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6.36%,占公司总股本的6.74%。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江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马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9,078,3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6%,其中质押30,898,36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2.96%,占公司总股本的5.07%。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江东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金海马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02,831,3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8%,合计质押71,942,898股,占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69.96%,占公司总股本的11.81%。

  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海马公司将其所持本公司质押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延期购回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基本情况

  ■

  注:上表中刘江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海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质押相关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江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海马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一)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影响。

  (二)上述质押的股份对应的融资余额合计17,245万元(本金)。还款资金来源于自筹或其他融资,刘江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海马公司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三)股东基本信息

  1.刘江东先生基本情况

  ■

  2.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注:1.上表中金海马公司财务报表数据未经审计。

  2.上表中金海马公司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各类借款总余额4,550万元及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4,550万元,为金海马公司向质权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质押股份对应的剩余融资借款金额。

  (四)最近一年及一期,公司与刘江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海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五)刘江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海马公司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延期购回)。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二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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