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6月20日,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本公司”)披露了《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等相关文件。本公司根据于2022年6月28日收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2〕第9号)的要求,对报告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涉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补充披露了关于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核准等相关内容。
二、在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及“第十一章 风险因素分析”补充披露了关于标的资产土地及房产权属瑕疵风险、沧县桔乐能使用土地处罚及诉讼的风险、相关项目无法纳入可再生能源补助清单的风险以及是否对标的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相关内容。
三、在报告书“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补充了关于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核准等相关内容、公司进行跨界收购的原因、本次交易后的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业务转型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现金支付的原因资金来源及进展、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的定量分析、未收购标的公司100%股权的原因、其他协议或安排、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控制情况、标的公司承诺期内的承诺净利润与收益法评估预测的净利润是否存在重大差异、业绩承诺期承诺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5%、6%、25%的原因及合理性、交易价款支付安排与业绩承诺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关于支付第二期款项时需支付相应利息的原因及合理性等相关内容。
四、在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披露了关于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核准、部分土地、房屋未能取得权属证书的原因以及目前的办理进展、上述瑕疵事项对电站运营的影响、部分光伏电站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即开工建设、投入运营是否符合规定以及是否存在被处罚的风险以及相应保障措施、相关租赁土地未按规定履行程序或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原因、沧县桔乐能项目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标的公司发电项目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清单情况、标的公司主要经营地区近年来光伏资源主要特征、标的公司应对自然灾害、设备意外损坏风险的主要措施及应急预案、标的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受到的自然灾害等情况、已建设运营的电站的主要类型(集中式、分布式等)、取得方式、投资/收购金额、装机容量、营业收入等指标及其占比情况、特百乐未决诉讼截至目前诉讼具体情况、前述纠纷对标的公司控制沧县桔乐能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相关项目及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的进展情况等相关内容。
五、在报告书“第五章 标的资产评估作价基本情况”披露了关于标的公司上网电价预测假设、可再生能源补贴收入收回假设的合理性分析以及发电量、上网电量、年发电利用小时数、补贴电价预测的确定依据及与报告期数据的差异分析、关于收益法评估预测中相关折旧等预测的合理性、关于本次交易收益法评估和业绩承诺中对相关税收政策、税收优惠的考虑情况及其具体预测金额、标的公司可再生能源补贴次年回收时间对标的资产评估值的敏感性分析、税收缴纳情况、税收优惠对标的资产估值的敏感性分析、相关项目无法纳入可再生能源补助清单的风险以及是否对标的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相关内容。
六、在报告书“第六章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披露关于《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关内容。
七、在报告书“第七章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披露了本次交易是否会对上市公司偿债能力产生显著不利影响、是否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估值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等相关内容。
八、在报告书“第八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披露了关于标的公司负债、应收账款、固定资产、标的公司拟建、在建、预收购或者储备的电站情况等相关内容。
九、在报告书“第十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披露了关于采购等相关内容。
十、在报告书“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事项”披露了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在自查区间内的股票交易情况。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