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且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在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标的股权评估价值基础上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交易价格在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标的股权评估价值基础上确定,定价公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股权转让协议》;
5、《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九日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宏创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6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经济开发区兴业四路南100米变更至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经济开发区新博路以东、三号干渠桥以北,并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同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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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本次修订增减条款,《公司章程》条款序号将相应调整。原《公司章程》中涉及条款之间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变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亦做相应变更。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二)章程附件即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应制度。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备案等工商手续。
特此公告。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九日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宏创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7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姜伟先生的辞职报告,姜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姜伟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姜伟先生的辞职报告需在新任监事填补其缺额后方可生效。在此期间,姜伟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其监事、监事会主席职责,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不会受到影响,公司将尽快补选新的监事。公司监事会对姜伟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决定提名朱士超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九日
附件:朱士超先生简历
朱士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81 年,本科学历,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热能动力工程专业。2001年7月至2016年5月先后任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热电厂车间主任、培训科科长、运行管理科科长、分厂厂长等职务。2016年6月至2021年8月任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处处长。2021年8月至今任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控制中心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士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士超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朱士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宏创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8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做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未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证券品种募集资金,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九日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宏创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9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
及相应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鉴于公司拟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相应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一)2022年6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向公司出具《关于对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意见函》(鲁证监函〔2022〕158号),认为公司未在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累计达到上一期净利润10%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要求公司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
(二)2022年3月1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向公司出具《关于对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57号),认为公司对政府补助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1.11.5条的规定。
公司收到上述监管函后,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并吸取本次信息披露工作的教训,加强了相关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公司最近五年收到的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其他监管文件
(一)2017年6月1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出具《关于对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15号),针对2017年4月至5月期间,公司股票存在波动幅度较大等现象,请公司对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近3个月以来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公司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公司收到上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对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整理和深入分析后,于2017年6月21日针对该问询函作出了相关回复。
(二)2018年3月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出具《关于对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254号),请公司对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中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公司收到上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对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整理和深入分析后,于2018年3月10日针对该问询函作出了相关回复,具体详见《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三)2018年11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出具《关于对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97号),请公司对鲁丰北美股权转让事宜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公司收到上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对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整理和深入分析后,于2018年11月29日针对该关注函作出了相关回复,具体详见《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
(四)2019年1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公司监管二处向公司出具《关于宏创控股拟收购滨州鸿博铝业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的问询函》,请公司对收购滨州鸿博铝业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公司收到上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对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整理和深入分析后,于2019年2月1日针对该问询函作出了相关回复。
(五)2019年2月1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出具《关于对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144号),请公司对披露公告称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以自筹资金收购滨州鸿博铝业科技有限公司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公司收到上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对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整理和深入分析后,于2019年2月21日针对该关注函作出了相关回复,具体详见《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六)2020年12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出具《关于对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613号),请公司对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公司收到上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对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整理和深入分析后,于2021年1月6日针对该关注函作出了相关回复,具体详见《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七)2021年7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公司监管二处向公司出具《关于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问询函》,请公司对是否存在通过自身或关联方控制账户进行中小股东投票情况等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公司收到上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对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整理和深入分析后,于2021年8月9日针对该问询函作出了相关回复。
特此公告。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九日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宏创控股 公告编号:2022-030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7月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2年7月25日(星期一)14:30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7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7月25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上午9:15至2022年7月25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期:2022年7月18日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提案9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经济开发区新博路以东、三号干渠桥以北。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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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提案已经2022年7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公告。
提案9、13、14、15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提案1-8及10、11、12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案9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对此提案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现场参会股东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7月19日 9:30---16:30
(三)登记办法: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电 话:0543-2161727
传 真:0543-2161727
联 系 人:肖萧
联系地址: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经济开发区新博路以东、三号干渠桥以北公司会议室
邮政编码:256500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附:《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九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79”,投票简称为“宏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7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2022年7月25日召开的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对以下议题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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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法人单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