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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2-081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7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5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梁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控股股东梁建华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2-082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本框架协议系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兰州新区科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科文旅”)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协议签订后,双方将进一步就实施该协议进行协商,具体合作份额、进度等落实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框架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协议终止或无法如期履行的风险。

  本框架协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能否通过股东大会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框架协议约定,为扎实推进双方合作事项的快速落地,公司需于本框架协议签订后的50个工作日内向兰州科文旅分批支付合计2亿元合作意向金,对方收到合作意向金全额之日起满一年后,向公司返还该资金。为展示业务信心,避免中小股东承担损失的风险,公司控股股东梁建华先生或其指定方将向公司提供该笔资金,若上述合作意向金未能如期收回,将由梁建华先生或其指定方承担损失。可能存在资金筹措未到位导致协议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2022 年度的经营业绩及未来业绩增长的影响尚不确定,主要根据项目进度而确定。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兰州新区科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0MA72XDPF99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硕

  成立日期:2017年4月19日

  注册资本:伍亿元整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昆仑山大道南段3188号大数据产业园12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互联网信息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交易对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兰州科文旅是兰州新区财政局100%控股的一级地方国资企业。

  兰州科文旅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二)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在公司完成相关审议程序后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程序及尚待满足条件

  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兰州科文旅就双方达成新基建战略发展合作伙伴关系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相关协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兰州新区科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1.合作目标

  随着国家大力推进“新基建”战略,5G基建、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与大数据基础架构相关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正在加速推进。双方同意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人才、技术及市场等资源优势,进行广泛合作,形成全面合作伙伴关系。

  2.合作内容

  双方同意将对方作为新基建战略发展合作伙伴,经协商一致,同意按本框架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

  2.1加强双方在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三期项目开发、建设、运营方面的合作,一是乙方将充分发挥其优势提供专业化服务,为甲方提供且不限于专业咨询、合作研发、优化方案、代为运营、设备供应等服务,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上述内容,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选择乙方进行服务;二是甲方与乙方及具备投资实力的国央企平台成立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平台公司,平台公司中乙方股份占比不低于15%,双方共同开发建设或采用园中园模式开展大数据产业园三期项目建设,平台公司税收落地兰州新区,并促进本地就业;三是乙方依托自身行业影响力就大数据产业园的机柜租赁业务对甲方开展服务,积极推介甲方IDC资源,协助甲方拓展机柜租赁服务、云计算服务、数据服务、边缘计算服务等业务,对涉及到IDC 需求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推荐甲方IDC资源。

  2.2双方在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运维服务方面开展合作,共同探索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大视频、虚拟增强现实等技术与行业的深度融合,在整体解决方案、试点示范、市场拓展、项目推进、大数据产业园运维等层面进行全面合作,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的合作伙伴,包括(一期、二期及三期项目)运维服务等支撑服务以及新建项目、设备供应、技术咨询等。

  2.3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合作伙伴与华为、中兴、紫光等知名企业就大数据产业园预计的250,000台IDC机柜研发、生产、制造等方面展开合作。

  2.4甲方积极引进乙方在兰州新区成立子公司,依托乙方上市公司的资源优势,基于其在通信基础设施、运营维护、优化服务、通信软硬件开发等行业内领先优势积极与甲方合作,深度布局人工智能、VR/VI、云计算、边缘计算等领域,共同致力于为社会进步提供通信设备生产及管理平台全套解决方案。

  2.5加强双方资本层面合作

  甲方同意在乙方下一次股权融资时以不低于其他投资人的条件首先投资乙方。

  3.合作保障

  本着“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基于甲乙双方的深度合作,结合上述“合作内容”,为扎实推进合作的快速落地,乙方前期分批支付2亿元人民币,作为合作意向金,在本战略协议签订后50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资金分批(协议签订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先支付50%意向金,并在剩余时间内支付另外50%意向金)汇入甲方或者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收到上述意向金后,在合法合规前提下,优先就以上项目与乙方达成合作。甲方收到合作意向金全额之日起满一年后,向乙方返还该资金;在此期间如未达成上述合作则乙方可解除合作关系,具体细节以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4.协议的有效期、续签和终止

  4.1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4.2协议的续签:双方在本协议到期前30日对协议续签事宜进行协商,并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签订续签协议。

  4.3在本协议到期之前,如双方没有就续签事宜达成一致,本协议于到期日 自然终止,但不影响双方继续履行未履行完毕的事项,直至合作事宜中涉及的事项履行完毕为止。

  4.4本协议终止不影响双方在协议终止前按照本协议已签订的销售合同的效力。

  5.违约责任

  5.1双方确认,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构成违约。对方有权终止本协议,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甲方:兰州新区科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1.乙方可在兰州新区设立子公司与甲方展开合作,甲方在合法合规同等的情况下,优先选择与乙方或其子公司展开直接或者间接的合作。

  2.合作意向金从甲方收到全部金额时起算,时间不超过12个月。如果没有双方统一的其他安排,到期后甲方刚性支付收到的全部意向金,并按照该笔资金实际占用时间支付年化5.3%资金占用费。如需延长,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但延长的时间不超过24个月。乙方可以选择利用支付给甲方的意向金作为框架协议相关条款约定成立平台公司的资本金。

  3.无论何种因素导致解除合作关系,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已到位资金及资金占用费原路支付给乙方。若在5个工作日甲方没有将已到位资金及资金占有费支付给乙方的,则甲方构成违约,自违约之日起按每日千分之二计算违约金,直至甲方将已到位资金及资金占用费支付完毕为止。

  4.本协议是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两个协议若有冲突的表述,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5.本协议约定的事项在发生违约时可独立成立,守约方可独立发起催收、诉讼等工作,守约方为保障其权益,所发生的包括并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等所有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如发生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时可在守约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顺应国家战略规划,紧抓市场机遇,公司积极参与新型数据中心的建设与服务项目,并于近期经第三方分包获得了最终客户为兰州科文旅的两个数据机房建设项目,并分别签订了《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二期项目动力系统及 AHU 冷却系统设备物资采购协议》和《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二期)项目3#数据机房设备采购合同》,上述合同金额合计约8.76亿元。

  兰州科文旅作为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项目的建设单位,公司本次与其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达成新基建战略发展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公司未来能以总包方身份参与兰州大数据产业园建设,以获取更具规模的项目和更好的利润回报,加强公司后期在其数据中心建设、运维服务方面的业务承接能力,提高公司数据中心运营的服务能力,拓展公司在数据中心装备制造领域的参与机会,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需求和整体战略规划。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着眼于未来业务合作,对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业绩及未来业绩增长的影响尚不确定,后续框架协议具体项目的实施,项目持续的资金投入可能会增加公司的融资压力及财务成本。

  四、风险提示和应对措施

  (一)风险提示

  1、本框架协议系公司与兰州科文旅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协议签订后,双方将进一步就实施该协议进行协商推进,具体合作项目有待根据兰州科文旅建设进度逐一落实,具体项目落实的时间和规模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框架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协议终止或无法如期履行的风险。

  3、本框架协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能否通过股东大会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4、根据框架协议约定,为扎实推进双方合作事项的快速落地,公司需于本框架协议签订后的50个工作日内向兰州科文旅分批支付合计2亿元合作意向金,对方收到合作意向金全额之日起满一年后,向公司返还该资金。为展示业务信心,避免中小股东承担损失的风险,公司控股股东梁建华先生或其指定方向公司提供该笔资金,可能存在资金筹措未到位导致协议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应对风险的措施

  本次战略合作对方为政府财政独资的国有企业,其资信状况良好,资产充实,公司将及时关注合作对方的资信和财务状况。针对本框架协议合作事项面临的风险及不确定性,公司将指定人员跟进协议项下合作事项的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和发现合作过程中的风险并及时应对。根据控股股东梁建华先生向公司出具的《承诺函》,本次合作意向金将由梁建华先生或其指定方向公司提供,若上述合作意向金未能如期收回,将由梁建华先生或其指定方承担损失。

  有关上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2-083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7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7月25日14点5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48号绿地中央广场E栋28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25日

  至2022年7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梁建华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二)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48号绿地中央广场E栋28楼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登记时间:2022年7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五)电话:020-31601550   传真:020-31606641

  邮箱:Stssec@126.com       联系人:卢沛民

  六、 其他事项

  (一)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二)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应递交书面委托书,并注明委托授权范围。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7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2-084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梁建华先生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借款,用于支付《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的合作意向金,若合作意向金未能如期收回,将由梁建华先生承担损失。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过去12个月梁建华先生累计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借款金额为 0 元(不包括本次)。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在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数据中心建设、运维服务方面的业务承接能力,拓展公司在数据中心装备制造领域的参与机会,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项目的建设单位即兰州新区科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科文旅”)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需于协议签订后的50个工作日内向兰州科文旅分批支付合计2亿元合作意向金,对方收到合作意向金全额之日起满一年后,向公司返还该资金,并按年化5.3%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

  为展示业务信心及对公司长期发展的看好,同时避免中小股东承担损失的风险,公司控股股东梁建华先生或其指定方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借款用于上述合作意向金的支付,期限不超过2年,借款利率不超过《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的年化5.3%,公司无需为上述借款提供相应的抵押或担保,且若上述合作意向金未能如期收回,将由梁建华先生或其指定方承担损失。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上述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 12 个月梁建华先生累计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借款金额为 0 元(不包括本次)。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梁建华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梁建华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梁建华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3、梁建华先生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控股股东梁建华先生本次借款旨在支持公司与兰州科文旅的战略合作事宜,借款利率依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约定的资金占用费率,由双方协商确定,不超过年化5.3%,定价合理,公司无需为上述借款提供相应的抵押或担保。若上述合作意向金未能如期收回,将由梁建华先生或其指定方承担损失,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兰州科文旅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达成新基建战略发展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公司未来能以总包方身份参与兰州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提高公司在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数据中心建设、运维服务方面的业务承接能力,拓展公司在数据中心装备制造领域的参与机会。

  本次借款用于支付《战略合作协议》约定的合作意向金,能有效推动《战略合作协议》约定事项的落地,缓解公司的融资压力。若上述合作意向金未能如期收回,将由梁建华先生或其指定方承担损失,充分展示了公司及控股股东对未来业务发展的信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控股股东梁建华先生本次借款旨在支持公司与兰州科文旅的战略合作事宜,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大力支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在本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至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三)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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