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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58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7月4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7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名)。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自律处分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临2022-059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2022-060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59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环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向紫光环保提供金额为人民币5.8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不包括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紫光环保为满足日常经营活动中对资金的需求,拟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人民币3.60亿元《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及人民币2.20亿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并由本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紫光环保以上两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共计金额人民币5.80亿元,担保期限分别为自首笔贷款发放之日起五年和三年。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2022年7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杭州市天目山路294号杭钢冶金科技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王冰

  注册资本:64,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09月1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236299376

  经营范围:环保设施运营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备制造(生产场地另设分支机构经营)和销售,水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臭气治理和烟气脱硫脱硝设备及相配套设备的设计、销售,环保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环境工程的技术研究开发、设计、施工,自来水、工业用水、中水及纯水、软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固体废弃物处理、生态修复的工程承包、设计,环境检测(涉及资质证书的凭证经营,禁止、限制类除外)。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97.95%,浦华环保有限公司持股2.05%

  最近一年(经审计)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紫光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固定资产借款)

  担保金额:人民币3.60亿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自首笔贷款发放之日起五年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如有)、承诺费(如有)、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拍卖费用、差旅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二)保证合同(流动资金借款)

  担保金额:人民币2.20亿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自首笔贷款发放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如有)、承诺费(如有)、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拍卖费用、差旅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紫光环保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紫光环保,其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因紫光环保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低,且不参与紫光环保日常生产经营,故公司未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而是向紫光环保提供全额担保。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2022年7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公司为其提供全额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为紫光环保提供全额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不包括本次担保,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5,495.12万元(紫光环保于2022年5月成为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本金额含紫光环保对其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人民币26,995.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9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担保的事项,亦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2-060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7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7月25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25日

  至2022年7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登记。

  (二) 法人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三) 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2022年7月19~22日8:30—11:30、13:30—16:30期间到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自理。

  (二) 公司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   邮政编码:311800

  联系人:郭滢、马惠娟 联系电话:0575-87211326传真:0575-87214308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7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2-061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7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东明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董事胡运进、魏强,独立董事沈东升、周胜军因公务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王国平因公务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郭滢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制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与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涉及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该项议案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建新、黄维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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