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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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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9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
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拟变更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南昌兆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顾伟先生分别于2022年2月28日、2022年5月26日与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深圳资本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亿鑫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与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顾伟关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南昌兆投拟向深圳资本集团及亿鑫投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合计893,165,4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拟转让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7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1日、2022年5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二、本次拟变更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资本集团提供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2〕417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审核申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该事项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实施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转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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